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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勤:弥留之际坚持归还单位财物

2015-01-13 08:31:41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朱勤生前走访困难群众。

  人物小传

  朱勤,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甘肃定西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历任甘肃省定西地区行署公安处纪委书记、定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2012年5月因公殉职。

  主要荣誉

  朱勤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全省公安机关装财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清网行动先进个人”等。2013年5月,朱勤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弥留之际,他把单位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和单位垫付的2000元住院费让女儿交给单位负责人。他说:“党培养了我一辈子,我不能多占单位一分钱。如果还有我没记起的遗漏账,以后叫娃娃还上。”

  他叫朱勤,2012年5月因病去世,生前任甘肃省定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身患绝症仍辛勤工作

  2002年,在部队工作了26年的朱勤转业到定西市公安局,成为一名公安民警,先后担任局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为了工作,他经常通宵达旦地加班。每年春节,朱勤都主动要求值班。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他双休日都会到单位阅处文件、整理笔记,检查车辆、锅炉、水电安全等。

  2011年“清网行动”期间,朱勤了解到盗窃犯罪嫌疑人陈某仍在逃。朱勤拖着患有绝症的身体,带领民警步行数十里山路,上门做陈某父亲的工作,最终使陈某投案自首。

  2012年3月,甘肃省公安厅召开装备财务工作会议。当时病情已经十分严重的朱勤仍然去兰州参加了会议。开完会回到定西时已经很晚,朱勤却连夜将会议材料整理了出来。

  工作中,朱勤率先垂范,但在荣誉面前,他却一再谦让。他说:“抓工作是我的本分,而荣誉是大家的。”

  工作中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作为纪检干部,一定要遵守组织纪律,坚决不能放弃原则。”朱勤曾经这样对同事说。

  2006年,朱勤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举报一名基层民警充当坏人的“保护伞”。朱勤立即带领办案人员深入当地调查,发现这名民警确有严重违纪问题。这名民警找人登门求情,但都被朱勤回绝了。最后,这名民警受到严肃处理。

  据统计,朱勤担任纪委书记期间,先后对多名违纪民警进行了教育谈话,对176人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113次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讲座。“常念权力之源,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常省自己之过。”这是朱勤写在笔记本上的话,也是朱勤严于律己的真实写照。

  在财务方面,朱勤时时处处精打细算,尽量节省开支,并总是嘱咐财务人员要“把好关”。

  定西市公安局每年经朱勤审批的账目清清楚楚、分毫不差。朱勤总是说:“你不拿、不吃、不喝,你的心就会正,要求别人时底气也会更足。”

  朱勤家境贫穷,妻子下岗后至今待业,一家三口基本靠朱勤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计。住院治疗期间,朱勤的治疗费用达十几万元。定西市公安局领导考虑到朱勤的家庭比较困难,便提出为他解决一部分医疗费用,并且想把他的女儿安排到公安局下属一事业单位工作。朱勤知道后,一再说:“我的工资够花了,看病钱也有,这两件事不能办,不能给组织添麻烦。”(记者 陈志刚 通讯员 郑秉隆)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