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犯罪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显著特点,从提升公安机关打击效能、办案质量方面来讲,成立食药打假专业侦查机构、加强专业警种建设势在必行。”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治安系统食药打假培训班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接受《人民公安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
设立打击食药犯罪专门警察,民间一直呼声甚高。在这样的背景下,过去一年,包括上海、山西等地在内,已有多个省份建立省级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门机构。据悉,公安部有关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的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更加注重“食药警察”力量建设
其实,早在2011年,辽宁省就组建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这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个成立打击食品药品犯罪专门机构的省份。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省级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已有17个。
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政委汤伟表示,最近几年,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呈现出长链条、跨区域趋势,并且还出现了犯罪的手法升级、活动更加隐蔽等新特点,使得办案难度不断加大。为此,2012年,山东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现更名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目前,全省17个地市已全部成立支队,建成自上而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三级专门机构。
“成效十分显著,仅2014年就侦破食品类案件近2000起、药品类案件780余起,办案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汤伟说。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由于“食药警察”普遍刚刚成立,基层办案民警专业知识不足,办案经验、办案技巧欠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进一步加强对这支队伍的指导和培训迫在眉睫。
着眼于此,开年之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合肥组织开展了全国治安系统食药打假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来自各省级治安总队(局)、食药侦总队、打假总队的主管总队长,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地市级公安机关打假工作的办案骨干。
更加注重对食药犯罪的打击
华敬锋介绍说,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相对平稳,刑事案件数量上升势头有所减缓。但是,在互联网销售假药以及在病死猪、“瘦肉精”、肉制品等食品安全的传统重点领域违法犯罪问题依然突出,食药打假工作不容懈怠。
对于食药犯罪的新特点,此次培训班特别强调,“公安机关侦查办案需要不断创新打假工作新机制,切实增强打击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准,切实提升打击效能”。
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谢筑湘认为,这样的部署要求,体现了公安部推进食药打假工作向深入治理的理念转变,抓住了打击食药犯罪的“牛鼻子”。
更加注重法制保障和执法规范
2014年,公安部将解决相关法律适用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作为重点,推动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司法解释。
“这些司法解释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在药品安全领域一些长期制约打击力度和打击效果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基层执法提供明确依据。”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张波告诉记者。
对下一步的食药打假工作,公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高扬法治利剑,树立人权保障观念、证据裁判观念、开放观念,实现对食药犯罪集中打击、整体移诉,实现人不漏罪、罪不漏人,最大限度消除社会危害。”(记者 张年亮 唐晓勇 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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