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不仅破坏了涉农惠民政策有效的实施,直接侵害农民切身利益,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而且,涉农职务犯罪还容易引发集体上访,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为严厉打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净化市场秩序,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检察院把开展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发展、促进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大举措,作为检察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途径,迅速在本溪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进行动员部署。
据介绍,本溪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加强举报宣传,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已办结案件的分析,从中发现新线索,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了以国家惠民政策资金使用及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领域为专项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和大案要案。自去年以来,全地区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27人。
在查办国家惠民政策资金使用方面,办案人员采用“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手段,挖窝案、查串案,集中惩治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对重大复杂及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案件,采用以本溪市检察院发挥龙头作用为主体,各县区院自主办案为基础的有统有分、灵活运用的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本溪市检察院带头办案、集中力量突破重大案件。
本溪市检察机关在严厉查办国家惠农政策资金使用类犯罪的同时,坚决打击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管理职能,他们当中的某些人,不能正确对待政府赋予的委托权力,利用履行管理职能的职务便利,大肆侵吞公款、收受贿赂,侵害村民利益,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直接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严厉查处此类案件刻不容缓。
自2013年以来,本溪市检察机关紧跟当前反腐形势,与时俱进,将查办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作为重点,相继查办了某村村委会成员4人贪污窝案,某村村委会成员3人共同挪用涉农专项资金窝案及某村村委会主任贪污近300万元的大案等,形成了打击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从思想上杜绝部分人员的侥幸心理,从体系上清理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死角,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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