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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做好“清道夫” 护航经济发展

2015-01-09 09:18:0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河南省法院会对今天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梳理,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法院与金融系统的沟通平台,做好金融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等。法院要做好清道夫,保持金融业血管流畅,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1月8日,在河南省法院召开的金融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上,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说。河南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树茂,省法院副巡视员周明杰,省人大代表、河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泽平,省人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石亭峰等金融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

  据介绍,2014年河南省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22132件,审结18511件,结案率83.63%,涉案标的金额为130.97亿元。省法院一直密切关注金融审判动态,对案件审理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研,提出对策,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办理的专业度和质量,争取让每一个人每一个金融机构都能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王泽平发言说:“河南法院的金融审判制度是创举,为全省金融行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银行业的发展要与金融法制建设相辅相成,形成合力,保障银行金融业的积极健康发展。”石亭峰说:“对于非法集资问题,法院、银监局和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互动,从源头抓起,做好防范工作,同时建议法院与媒体合作,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省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党委书记徐克顺建议法院与银行金融系统定期对案件进行整理,对新的经济犯罪形态进行说明,把负资产转化为正能量。

  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鲁轶则根据农信社现实情况提出,对于有能力却拒不还款付息的“老赖”企业按司法程序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建议获得张立勇的肯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不断强调法治理念,在法治社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需要像个公民一样,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张立勇指出,除了建立稳定的沟通平台,相互之间建立联络培训制度和筹办一个内部刊物外,法院系统还要主动承担起普法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对金融秩序危害较大的非法集资问题的引导,同时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庭和银行社会法庭的作用,积极调解矛盾,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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