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包括检察长在内,必须带头办案,每人每年带领1个至2个办案组……”近日,随着《丰城市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的出台,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领导上案机制,正式由该院的创新工作变成了一条常规制度。
近年来,该院自侦部门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案多人少成为制约检察工作的瓶颈。“办案压力很大,为了赶期限办案,只能牺牲办案人员的休息时间。但长此以往,不仅影响检察人员的身心健康,而且加大了司法办案风险。”该院分管自侦工作的副检察长敖建平介绍。但是自2013年开始,该院尝试构建“领导上案”机制,到去年全面深化实施,通过每个领导带领1个到2个办案组带头办案、加强案件督办交流等举措,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领导带头办案,不仅要领导干部简单地亲临一线,更重要的是,他们要带头办案,通过攻克大案、要案,为年轻干警树立榜样。”该院检察长袁剑波表示,为确保这一机制实施到位,该院还将其作为履行检察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工作考评和监督范围。在院领导的带领下,该院自侦部门干警们干劲十足,业务水平和办案效率均得到大幅提升。
据统计,仅2014年3月至11月,该院的6名党组成员共带领6个办案组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5件38人,在缓解检察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的同时,也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陈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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