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保障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成效,坚定不移地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正稳步提升,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完善制度体系,严格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把加快建设法治公安抓实做细。——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小洪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王小洪上任伊始,即到法制总队调研,明确提出了公安法制工作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保障性的重要作用;指出执法质量既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牵动整个公安工作的“牛鼻子”,公安执法工作要以执法质量为根本保证。
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并让法制总队列席党委会。在去年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上,河南省公安厅再次把执法规范化与队伍正规化、警务信息化、防控社会化、服务便民化一起列入“五化”建设工程,与公安部提出的“四项建设”不谋而合。
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4月,河南省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目标成效,顺利通过公安部检查验收;9月上旬,河南省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顺利通过公安部检查验收。通过两项检查验收,公安部对河南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很高评价。
1.执法制度初步形成体系
1980年至2010年制定256个规范性文件,2013年以来共制定了20项执法制度。
去年,河南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公安厅加强公安执法制度建设工作规划》,全面梳理了1980年1月至2010年12月公安厅制定的256个规范性文件,编制了河南省公安厅执法制度汇编。据统计,2013年以来省公安厅共制定了20项执法制度。
同时,河南省公安厅注重公安立法、立项工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
针对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民警在受立案、调查取证、裁决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省公安厅制定了
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证据规则,出台了治安、消防、网安、出入境、交通安全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执法制度。与检、法、环保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侦查人员出庭工作规定》、《关于规范保障侦查阶段律师依法执业暂行规定》、《关于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并制定下发了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及执法流程。
目前,不同层级的执法制度逐步覆盖了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的整个执法过程,初步形成了执法制度体系,对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发挥着重要引领、规范作用。
2.执法主体素质明显提升
92089名公安民警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93.88%。
加强培训教育,是提升公安民警综合素质的有效方式。去年4月份,中国法学会警察法学研究会在南京举办“公安执法业务培训班”,5月份,公安部举办国家赔偿培训班,11月份省政府组织的复议诉讼培训班,省公安厅都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公安机关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
近年来,河南省公安机关采取突出“带长”民警培训,带动全员培训的方法,贴近实战需要,突出新法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46期,培训民警52960多人次;强化武器警械应用专项训练和警务实战技
能送教培训,为基层培训教官1311名,培训基层民警6.77万余人;组织优秀警务实战教官团赴镇平县及郑州、洛阳、三门峡、周口等地开展武器警械使用和警务实战训练送教活动;依托河南公安教育训练网络学院,推进民警在线自学,已注册民警7.8万余名。
河南省公安厅还开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大讲堂,先后邀请赵秉志、余凌云等国内法律权威、知名教授等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讲授,受训民警达到10万余人次。河南省公安厅研发了“全省公安民警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训练与管理系统”,为全省公安民警提供了一个学法、训练、考评一体化的综合平台。
河南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公安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全省共有92089名公安民警参加了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93.88%;有39665名公安民警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76.32%。同时,河南省公安厅每季度从各省辖市公安局的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和省直管县各抽取30名民警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成绩累计后纳入全省公安工作绩效考评分值。坚持不断的法律知识考试,有效调动了公安民警学法积极性、主动性,执法素质有了明显的提升。
3.执法管理逐步科学化
2013年以来,河南省公安厅共组织执法评查5次,评查案件304359件。
为构建科学的执法管理体系,省公安厅建立完善了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制专家委员会、法制民警、专(兼)职法制员为主体的执法管理监督体系,对全省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河南省公安厅修订完善了《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加强了对全部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出台了《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责任及执法责任终身制规定》,层层明确责任,对发现的执法过错,实行执法责任终身制。
“坚持开展案件四级质量评查制度”,自2013年以来,省公安厅共组织执法评查5次,评查案件304359件;下发执法问题通报5件,认定执法过错案件484件,下发执法问题整改通知书82件。
河南省公安厅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工作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十项措施》,严禁下达“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退查率”等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出台《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建立执法档案,落实奖惩制度,有效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2013年以来,河南省公安厅从厅长批办件、群众信访、复议应诉案件着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故意伤害案件、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活动。
2014年8月,河南省公安厅根据中央第八巡视组河南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从信访部门抽取了近年来18个省辖市、6个省直管县(市)
公安局共31起重点信访案件进行了评查,评出信访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自评不认真的较差案件10起,认定执法过错案件6起。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10月,配合公安部对全省2013年40起不捕不诉案件逐案进行了研讨、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办案单位。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河南省公安厅制定了《河南省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工作细则》,对全省公安民警进行了培训,并专门对细则学习情况进行了抽考。基层民警普遍反映,细则的出台使办案民警有规可依,切实解决了办案民警头疼、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伤害案件这一“顽症”的解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办案场所九成标准化
2409个执法办案场所,达标率达90.74%。
近年来,河南省公安厅持续不断地大力推进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去年4月以来,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
为推动各地办案场所建设,省公安厅制作了《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标准示意图》,下发了《河南省公安机关
现场执法记录工作规范(试行)》、《河南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使用台账》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省公安厅还出台了《办理刑事案件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凡不在执法办案场所办理的案件,法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核。
通过开展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活动,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2409个执法办案场所,执法办案场所设置、使用、管理整体达标数为2186个,达标率达到90.74%,执法办案区设置、使用、管理有了质的提升。
5.网上办案系统不断完善
“一网通”等现代化手段促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大提升。
河南省公安厅依托警务综合管理平台,不断升级、改造全省执法办案与监督管理系统,实现了执法办案标准化管理、全流程控制,接处警、办案、监督、考评“一网通”,执法信息化水平大大提升。
通过狠抓执法源头信息网上管理,实现了除涉密以外的所有接处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涉案人员和物品等执法信息全部如实录入平台;通过狠抓执法办案程序网上流转,实现了涉案财物管理、电子印章、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民警执法办案、领导审核审批、涉案证据管理、法律文书制作、电子卷宗生成的网上流程化运作;通过狠抓执法监督网上管理,实现了对每起案件、每位民警、每个环节的全程监督;通过狠抓执法绩效网上考评,实现了对基层科所队实行一警一考评、一案一考评、一事一考评,并能自动统计分析执法问题。
良好的基础为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保证,为提高全省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实现“法治公安”建设的目标任务,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从2015年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利用三至五年时间,进一步建立科学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系统严密的执法管理体系、高效顺畅的执法办案体系、严格规范的执法责任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执法工作公开化,全面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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