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沁阳市法院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充分发挥讼诉联络员的特殊作用,积极邀请诉讼联络员参与民事案件调解,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对接,取得明显效果,
2014年1月初,河南省沁阳市法院4个人民法庭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在所辖的行政村设置了20个法庭巡回工作站点,聘请了400名诉讼联络员。在开展法律咨询、代为立案的同时,各人民法庭立足案件实际,在办案中注重发挥“诉讼联络员”的作用,积极邀请诉讼联络员参审案件。对邻里纠纷、权属纠纷、房屋拆迁纠纷、土地纠纷和群体性容易激化纠纷,以及开庭后发现当事人情绪激动、有可能采取过激行为的民事案件,法院则暂缓判决,会同诉讼联络员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官和诉讼联络员共同劝解当事人,及时化解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4年1月至12月底,在400名诉讼联络员参与调解的800起案件中,有783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调解率达到90%,有效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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