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党支部根据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督查办公室《落实〈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委第一巡回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自查自纠,认真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
该院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一是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和《海南日报》相关文章,结合支部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二是班子、班子成员、各支部建立整改台账,并在内网进行公示。班子整改台账经党组书记把关同意后公示;班子成员整改台账经院活动办把关同意后公示;各支部的整改台账经分管领导和院活动办把关同意后公示。三是班子、班子成员、支部重点“回头看”出台的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到位的认真分析其中原因,明确下一步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期限,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兑现承诺。四是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风气、好做法、好制度坚持下去,持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切实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 (刘佳峰 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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