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档案】李磊,现任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技术科副科长、电子证据鉴定人、网络工程师。3次被该院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涪陵区优秀公务员,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只要提到李磊,院里的干警都会对他赞赏不已。他虽然到该院工作才7年,但却为该院检察技术特别是电子数据取证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听说要采访李磊,曾担任过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技术科科长,现任该院副检察长的张宁主动向记者介绍道。
全国竞赛一举夺得“第一名”
2007年8月,李磊考进涪陵区检察院,院里考虑到他所学的专业,让他从事检察技术工作。李磊深知自己是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出身的,走专业路才是自己的立身之本,所以更加重视学习。
2014年8月,李磊接到参加市院组织的电子数据取证大练兵活动集训通知,并得知将从参训队员中选拔出5人组成重庆代表队,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大练兵竞赛活动。
李磊在自学基础理论和熟悉取证工具软件的基础上,和其他队员到北京、厦门参加了电子数据取证专题培训。之后,他又对自己的“短板”进行针对性训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和另外4人被确定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大练兵竞赛活动。经过紧张的竞赛,他从全国149位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一举夺得“第一名”。
提取手机短信成功追捕毒贩
“在工作中,李磊是一个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将所学到的电子取证知识用到工作中,并取得了好成绩。”张宁说,2012年,该院在办理追捕夏某贩毒案时,夏某拒不承认其贩毒事实,加之又缺乏其他相关证据,导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检察官找到技术部门请求技术协助,希望能在电子数据方面找到相关电子证据。
李磊接到此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决定对夏某被扣押的手机进行电子数据检验鉴定,恢复、提取并固定了手机里的短信。经过审查,李磊认定夏某手机里的部分短信内容和贩毒事实有关。承办检察官根据这一鉴定,督促警方按照短信内容审讯相关人员,获取了有关证据,使案件证据形成了证据链,最终成功追捕了犯罪嫌疑人夏某。2013年,夏某被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近三年来,李磊共参与和办理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和技术协助案件40余件。
见证电子数据取证的发展2014年3月,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启动了检察机关电子数据云平台项目建设。“我作为项目组的一员,有幸参与了第一期项目建设。”李磊说,目前检察机关电子数据云平台一期项目已完成,全国30个首批试点单位已接入云平台,二期项目正在实施。
说到该院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李磊显得有些兴奋:“我院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发展较快,已建立电子数据取证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协作配合机制和技术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电子数据技术性审查机制等。目前,我院信息技术人员全部都是电子证据鉴定人或电子证据鉴定助理人。”(沈义 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