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纪念监狱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浙江省监狱系统摄影大展,在省监狱管理局举行。
199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它明确了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
黄方明是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的一名民警。1981年他参加工作后,坚持用镜头记录了未管所一步步迈向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的发展历程。他1983年拍下一张照片记录了当年春节前夕,未管所欢送表现好的罪犯特许探亲的场景。那时的未管所大门还是普通的铁栏杆。如今,取而代之的是智能化程度极高的AB门。黄方明拍摄的题为《监所大门变迁看发展》的作品,是省监狱20年来发展进步的典型缩影,获得了本次摄影展的一等奖。
这次摄影大展以表现省创建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成果为主要切入点,综合反映监狱法颁布实施20周年来浙江监狱工作的巨大发展进步,共收到作品2390余幅(组),最终有92幅摄影佳作突围而出。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胡方锐表示,全省监狱系统认真贯彻实施监狱法,坚持依法治监,不断推进平安监狱建设,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当下,浙江监狱工作站在新的起点上,这次摄影展在体现艺术性的同时,与监狱工作紧密结合,将省智能化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成果、最美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以及罪犯“双证制”教育、心理矫治、监区文化等教育改造手段融入其中,形象地反映了浙江监狱工作的巨大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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