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度重视讯问犯罪嫌疑人工作,注重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坚持逮捕法定标准,防止带病批捕。转变依赖口供定案及构罪即捕的观念,强化对客观性证据及社会危险性证据的审查。对于命案及其他重大复杂案件,注重审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资料,防止冤假错案。”近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锋作了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合肥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大局,依法履职,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守底线、健全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去年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6837件10005人,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828件6854人。
报告显示,合肥市检察机关改革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公安局会签《侦捕协作工作意见(试行)》,各基层院就批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和解等制定相关工作制度。逐步探索对公安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进行监督,蜀山、庐阳区院已建立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在安徽省率先试点审查逮捕公开审查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全面落实“上提一级”改革,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工作,率先在安徽省市级院中设立侦查监督二处,专门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强化了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全年共批捕贪污贿赂案件100件104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2人,全部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报告指出,合肥市检察机关以开展创先争优、党的群众路线、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广大侦监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建立完善分片联系和动态监控新制度,落实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新部署,强化业务指导;大力推进“两法衔接”新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渠道,有效服务保障民生;积极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新要求,强化素能提升,不断提升侦查监督能力。
报告也对当前侦查监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说明。目前合肥市审查逮捕案件以每年4%的比率递增,年平均受理案件数占全省总数的六分之一以上,绝大多数基层院年人均办案量超过100件,侦查监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此外,还存在非羁押诉讼工作亟待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刚性不够、措施有限,监督知情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侦查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
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了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侦查监督是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处于检察机关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合肥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认清新形势、新任务,着力找准侦查监督工作的切入点;严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着力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进一步畅通监督知情渠道,着力推进“一体两翼”协调发展;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在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梁红 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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