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有一道景观:所有社区都有“法律服务室”,所有社区居委会门口都悬挂出两位社区律师公示牌,牌上有律师的头像和电话,有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说明……
“一个完善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让老百姓看到了、听到了,让老百姓受益了。这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宗旨。”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王远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朝阳区,人们习惯用“一个机制”“四个体系”来概括这个普法教育机制。“一个机制”,即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四个体系”,即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阵地建设,形成普法网络体系;明确工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强化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他们注重强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作用,全盘谋划,整合全区人力、设施、资金等资源。
机制理顺了,他们又重点调动起四方面积极性。一是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使政府各部门尤其是重点普法对象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着重抓好部门法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区里统一部署的法治宣传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搭建多种平台,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提供舞台,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法律宣传。二是调动大专院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其职能优势,共同抓好社会面宣传。三是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助理员等“一对一”宣传作用。四是调动普法志愿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长期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专业特长,共同推动法治宣传工作。
普法,是司法局的事,也是政府其他部门的事,也是其他社会组织的事。这是制度保障体系,也是责任归属体系。为此,他们健全和完善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督促、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制定“六五”普法实施意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大讲堂等工作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激发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形成责权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经费保障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2012年就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常住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并做到专款专用。
在这样的“责任体系”驱使下,朝阳区在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团、公务员普法讲师团、流动人口普法宣讲团和法治副校长队伍的基础上,新成立了北京市法治宣传志愿者总队朝阳区分队、妇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并加强对普法队伍的培训,形成以专职普法工作者为骨干,以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为重要力量的组织保障体系。杨庭椿、张朝栋、潘南社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秀水园红丝带志愿团,朝外橙房子……名目繁多的普法志愿者工作“品牌”活跃在朝阳区大街小巷。
值得一提,普法阵地建设,朝阳区起步早且卓有成效,全市首家法治文化活动基地就在该区。如今,朝阳区形成了以法律图书馆和普法广场为中心、街乡(地区)为基点的法律文化阵地网络。同时,他们继续完善以区法律培训中心、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中心(区委党校)等为中心,辐射街乡(地区)、社区(村)的三级法治教育培训网络;依托“六型”社区建设,继续指导街乡完善社区(村)普法“六个一”,在全区519个社区都设立了法律服务室,做到“三个一”(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宣传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有法律需求能够找到一名律师),实现了社区(村)“法宣志愿力量全覆盖,法宣基础阵地全规范,法宣基层活动经常化”的工作目标。同时,他们编印了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折页等向基层群众免费发放,实现了桌上有书、报上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橱窗有画、网上有页,手机有短信、培训有学校、活动有场所的“九有”目标,最大限度扩大覆盖面,增加受众群体。
王远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基本定位,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开拓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境界。今后,作为在基层工作的一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普法教育机制的工作效率。
北京市朝阳区有一道景观:所有社区都有“法律服务室”,所有社区居委会门口都悬挂出两位社区律师公示牌,牌上有律师的头像和电话,有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说明……
“一个完善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让老百姓看到了、听到了,让老百姓受益了。这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宗旨。”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王远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朝阳区,人们习惯用“一个机制”“四个体系”来概括这个普法教育机制。“一个机制”,即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四个体系”,即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加强阵地建设,形成普法网络体系;明确工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强化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在此基础上,他们注重强化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督促检查作用,全盘谋划,整合全区人力、设施、资金等资源。
机制理顺了,他们又重点调动起四方面积极性。一是调动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使政府各部门尤其是重点普法对象的归口管理部门在着重抓好部门法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区里统一部署的法治宣传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搭建多种平台,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提供舞台,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行业法律宣传。二是调动大专院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其职能优势,共同抓好社会面宣传。三是调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助理员等“一对一”宣传作用。四是调动普法志愿者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长期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专业特长,共同推动法治宣传工作。
普法,是司法局的事,也是政府其他部门的事,也是其他社会组织的事。这是制度保障体系,也是责任归属体系。为此,他们健全和完善了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督促、指导各普法责任单位制定“六五”普法实施意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大讲堂等工作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激发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形成责权明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经费保障上,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2012年就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按常住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落实,并做到专款专用。
在这样的“责任体系”驱使下,朝阳区在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团、公务员普法讲师团、流动人口普法宣讲团和法治副校长队伍的基础上,新成立了北京市法治宣传志愿者总队朝阳区分队、妇女普法宣传服务队等,并加强对普法队伍的培训,形成以专职普法工作者为骨干,以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为重要力量的组织保障体系。杨庭椿、张朝栋、潘南社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秀水园红丝带志愿团,朝外橙房子……名目繁多的普法志愿者工作“品牌”活跃在朝阳区大街小巷。
值得一提,普法阵地建设,朝阳区起步早且卓有成效,全市首家法治文化活动基地就在该区。如今,朝阳区形成了以法律图书馆和普法广场为中心、街乡(地区)为基点的法律文化阵地网络。同时,他们继续完善以区法律培训中心、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中心(区委党校)等为中心,辐射街乡(地区)、社区(村)的三级法治教育培训网络;依托“六型”社区建设,继续指导街乡完善社区(村)普法“六个一”,在全区519个社区都设立了法律服务室,做到“三个一”(即:每个街乡至少与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律宣传服务平台;每个社区的居民有法律需求能够找到一名律师),实现了社区(村)“法宣志愿力量全覆盖,法宣基础阵地全规范,法宣基层活动经常化”的工作目标。同时,他们编印了通俗易懂、贴近群众生活的普法折页等向基层群众免费发放,实现了桌上有书、报上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橱窗有画、网上有页,手机有短信、培训有学校、活动有场所的“九有”目标,最大限度扩大覆盖面,增加受众群体。
王远捷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基本定位,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开拓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境界。今后,作为在基层工作的一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普法教育机制的工作效率。
(记者 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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