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早应对2014年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上海杨浦法院采取“四个结合”,力争无缝对接新法实施,进一步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一是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相结合。组织专题培训,加强对新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及高院指导意见等的学习,深入掌握立法精神、法理及法条内容,并针对新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热点和难点,组织力量深入调研,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讲解,开展交流研讨。二是总结分析与学习借鉴相结合。对照新法总结分析以往审判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检视短板不足,并注重学习借鉴其他试点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不断提升审判人员适用新法审理案件的能力。三是大胆探索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实施新法为指引,积极探索审判技巧,研究审判规律,努力探索与新法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并以此为基础清理、修改现有工作指南、经验汇编等内部指导性文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四是沟通协调与争取指导相结合。向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做好新法释明和宣传工作,建立从立案到判后答疑的交流沟通机制,切实纠正对法律的错误理解,并及时向上级法院反馈汇报新法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积极争取指导,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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