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150多天以来,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各部门、警种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体参战民警奋勇争先、昼夜鏖战、顽强拼搏,各参战单位以超常的措施和超强的力度,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实现了境外追逃工作重大突破,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本版选登部分案例和一线侦办人员的办案记忆,供读者借鉴。
北京:先后从美国加拿大等6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6名
【推荐案例】
外逃加拿大15年之久的郑某归案
据查,1999年,时任某公司经理的郑某以为上海某公司代销为由订购价值436万元的产品,以“少买多给”或“单价低于订货价”的方式将货物卖给多家公司后,将货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还款和转入多家控制账户内。1999年2月24日,郑某持中国护照潜逃境外。2000年4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当日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批准刑事拘留。
15年间,北京市公安局坚持“人走案不停”,从未懈怠对犯罪嫌疑人郑某的缉捕工作。“猎狐2014”专项行动启动后,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靠前指挥,通过细致工作不断摸排梳理周边线索,及时向部行动办汇报情况,碰撞信息。在部行动办的直接指挥和大力协调下,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准备持新国籍护照回国的重要线索。北京警方快速反应,9月16日晚在首都国际机场将郑某抓获。
【办案记忆】
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金瑞峰:
郑某1999年先潜逃至美国。到美国后,她发现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在国内,郑某感觉自己有文凭有实力“吃得开”,到美国后却发现一切都要从头再来,并由此衍生出一系列问题。2002年,丈夫刘某与她离婚,孩子判给郑某。刘某没给过孩子一分钱抚养费。郑某在美期间最大的感受就是“钱不够花”。在美一年间,潜逃时携带的400多万元已经所剩无几。
在部行动办的有力指挥下,我们最终锁定了郑某的行踪。其时,郑某已在加拿大某赌场当会计多年。15年来,办案民警换了又换,但警方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郑某的脚步从未停歇。作为直接办案人员,此案成功突破,最深的感受就是国家实力日益强大,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政府间的合作更加给力,是此案最后成功突破的关键。相信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猎狐速度”会进一步提高,可以从全球猎回更多“狐狸”。
湖北:先后从11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7名
【推荐案例】
感召劝返使王某打消顾虑投案自首
据湖北省孝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他人,在淘宝网上非法从事人民币与美元兑换业务,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人民币。2014年8月31日,孝感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王某批准刑事拘留。9月1日,王某从深圳偷渡到香港,9月15日,从香港逃往美国。
孝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全力抓捕王某。考虑到该案具有较好的劝返条件,办案人员决定把追逃重心放在做王某家属及其他重要关系人的思想工作上,力争使王某主动回国投案。《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后,王某主动向办案单位电话表达投案自首的意愿。10月23日,王某回国自首。
【办案记忆】
湖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支队长周良国:
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我们始终坚持缉捕与劝返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劝返力度。截至目前,在已成功缉捕的27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中有20余名是经劝返后投案自首的。从亲情感化入手、用政策感召发力、用事实证明说话,是我们成功劝返的秘诀。
我第一次到王某母亲家开展劝返工作时,其母不理不睬、家属极不配合。同时,尽管刚到美国1个月,王某已经在当地购买了房产……这些都加大了我们劝返工作的难度。
但这些都没有影响我们突破此案的决心。针对王某的家庭情况,经多方研究,我们决定从亲情感化入手打开劝返工作局面。我多次登门向王某的母亲、妻子、孩子讲法律、讲政策,最大限度地争取家属的支持,通过其家属将通告转交到王某手中,并向其详细解读了通告精神,细致回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和刑事政策。通告显示出强大的政策感召力,最终使王某打消顾虑。10月23日,潜逃至美国刚1个月的重大非法经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回国投案。
天津:先后从6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5名
【推荐案例】
潜逃美国涉嫌妨害清算罪、合同诈骗罪的刘某落网
2001年12月6日、30日,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经侦支队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妨害清算罪、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经查,2000年间,天津某冰箱专营公司在拖欠某公司货款80万元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中,该冰箱专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刘某伙同会计王某对其公司的财务作虚假记载,隐瞒资产100多万元,造成债权人80万元货款损失。另外,2000年8月间,刘某以天津市某家电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与中国农业银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250万元贷款合同,并提出由天津某建筑工程公司为其担保。刘某使用虚假的1500万元库存商品作抵押,骗取了天津某建筑工程公司的信任,从农业银行复康路分理处贷款25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2000年10月,刘某潜逃出境。
【办案记忆】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五支队副支队长张炜:
2001年12月立案侦查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松对刘某的追踪。“猎狐2014”专项行动启动后,天津市公安局摸排梳理周边线索,及时向部行动办进行汇报。由于案情复杂、案件取证工作涉及银行等多个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案件侦办难度,但参战民警始终盯紧目标,于10月30日将刘某抓捕归案。
由于刘某已于2007年取得外国国籍,给查缉工作增加了难度。我们通过运用多种信息、技术方法,让“变更身份”不再是嫌疑人潜逃的法宝。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两个罪名,其中妨害清算罪,举证工作异常艰难,证据采集、固定都很不容易。此案的侦破也给企图通过做假账的公司经营者以警示,要合法经营、守法经营,无论任何人采取何种隐秘方式、采取任何触犯法律的经营行为,公安机关都会将其缉捕归案。“猎狐之路”虽不轻松,但是所有的困难都被我们一 一克服,最终将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四川:先后从越南老挝柬埔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6名
【推荐案例】
2名涉案2.5亿元的嫌疑人被押解回国
据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9月,程某、叶某夫妇由乐山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以他人名义成立空壳公司并提供虚假贷款申请材料,骗取多家银行贷款累计约1.5亿元。此外,二人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总计约1亿元。2014年10月16日,二人逃往老挝,引发其所属多家企业停工停产,进而导致数百名职工上访。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办案单位加大缉捕力度。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工作力度和舆论宣传攻势,程某、叶某于2014年10月22日主动向我驻老挝大使馆投案。接报后,部行动办和办案单位密切配合,迅速组成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万象,开展接收和押解工作。经过48小时的艰苦工作,10月26日工作组成功将程某、叶某夫妇二人押解回国。
【办案记忆】
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指导协作处副处长唐健馨:
接报后,公安部立即成立由部行动办牵头、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乐山井研县公安局派员参加的赴老挝工作组,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万象。工作组抵达老挝万象后,认真研究制订了嫌疑人的接收、保护、押解方案。在驻老挝大使馆的全力配合帮助下,工作组紧急协调老挝相关部门,安排专人接送嫌疑人到行动组驻地。嫌疑人到位后,经过行动组耐心细致的教育说服工作,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10月26日,工作组鏖战48小时,圆满完成赴老挝押解任务。
最近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就国际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随着国际司法协作日趋成熟,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将无立足之地。
福建:先后从22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54名
【推荐案例】
精准分析出嫌疑人藏匿信息
2012年2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20多名群众的报案,称林某等人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欠下巨额钱款未还。经侦支队调查发现,2009年底以来,林某联合其父母以扩大公司生产、投资养猪场需要大量资金为名,以回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50多名群众非法集资5000多万元。据此,经侦支队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林某等人立案侦查,侦查中发现林某携同父母已潜逃至菲律宾。随后警方对3名犯罪嫌疑人实行上网追逃。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经侦支队在部行动办的指挥下,精准分析出藏匿在菲律宾的在逃人员信息,并积极联系菲律宾移民局等部门,派员协调部署开展境外缉捕工作。9月10日,菲律宾移民局以林某非法滞留为由将其扣留并通报中方。经侦支队接到命令后,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菲律宾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押解回国。
【办案记忆】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综合处副处长陈克峰:
很多外逃人员总是抱有幻想,认为到了境外即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其实,外逃也许是噩梦的开始。初到菲律宾,林某一家只剩下最后的15万元,父亲还患有心脏病,人生地不熟,生活拮据,一家人经常吵架。
去年7月,林某的妻子带着4岁的儿子回到国内,剩下林某和父母在菲律宾继续逃亡。随后,林母患上子宫癌,在一次次的争吵之中不堪忍受,一个人去了菲南部,至今联系不到。最近,林父因心脏病在马尼拉去世,在警方对殡仪馆的调查中,发现没人给林父收尸,死亡证明没人开,骨灰盒也无人认领。悲哀的是,外逃之前林某还有一些资产,并不想潜逃,但林父坚持要逃,结果客死异乡。
对于林某来说,他一直盼着警方到来,他的逃亡生涯可以说生不如死。在菲律宾移民局的遣送站中,他被关押的地方如同一个铁笼子。我们找到他时,他非常配合,飞机落地的一刻,他说:“终于回到祖国了!”
河南:先后从10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16名
【推荐案例】
局长上门动员嫌疑人妻子规劝丈夫回国自首
据开封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200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任该市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期间,涉嫌职务侵占、贷款诈骗等多种经济犯罪,并于2006年9月25日偷渡逃往阿尔及利亚。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开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要求穷尽一切办法,务必将李某缉捕归案,并于9月15日与李某的妻子见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动员李某妻子规劝其回国自首。经多方努力,李某最终打消了思想顾虑,向办案民警电话表达了自首愿望。9月28日,李某经上海浦东机场回国投案自首。
【办案记忆】
河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四支队支队长申涛:
2008年以来,河南公安机关先后从多个国家和地区将30余名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我们固定专门人员专司追逃,直至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抓回。同时,加大亲情规劝和政策劝导力度,敦促外逃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工作中,我们注重与在逃嫌疑人直接沟通,因为有的嫌疑人在境外时间久了,并不真正了解当前国内的有关政策法律,通过中间人转述,往往造成办案人员对在逃境外嫌疑人的“底细”掌握不足。通过直接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解除他们的法律政策疑虑,以便给他们回国投案提供更多便利。有的嫌疑人担心买机票回国投案时被抓,我们就迅速联系机场相关部门,为他们提供便利。
有些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被抓时已身无分文。当三门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元的周某被抓获时,他称已经解脱了。今年4月份,当逃亡澳门的嫌疑人吕某被抓获时,他已身无分文,在赌场内靠发牌维持生计。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防逃控逃措施,把追逃和防逃控逃措施统筹结合,努力防止新增逃往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内蒙古:先后从5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7名
【推荐案例】
经过三个多月悉心经营终将郭某缉捕回国
据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公安局立案侦查,2012年11月,犯罪嫌疑人郭某以伪造房屋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为抵押,向他人借款100万元后逃往蒙古国。2014年5月27日,阿拉善左旗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郭某立案侦查并批准刑事拘留。10月31日,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利用中蒙警务合作机制,经过三个多月缜密布控和悉心经营,成功将潜逃蒙古国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郭某缉捕回国。
【办案记忆】
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局长石朝鲁:
“猎狐2014”专项行动启动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将郭某作为重点缉捕对象,要求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利用与蒙古国南戈壁省警察局建立的警务联络机制,提请蒙古国警方全力协助开展缉捕工作。8月25日、9月15日,乌拉特中旗公安局先后两次派出办案民警赶赴蒙古国,协调开展工作。经悉心工作,当地警方逐步锁定并掌握了郭某在蒙古国的行踪。10月31日,在蒙古国警方的配合下,终将郭某缉捕归案。
这只“狐狸”很狡猾。我专案组民警多次提醒郭某,尽快了解“猎狐2014”专项行动。迫于压力,郭某表示愿意投案自首,并递交了投案自首承诺书。但就在专案组认为郭某将回国归案时,郭某却突然销声匿迹了。
10月31日,专案组第6次赴蒙古国南戈壁省。专案组在蒙古国警方的配合下四处寻找无果。加之蒙古国气温骤降,进一步增加了追逃难度。面对种种困难,专案组沉稳应对,最终查到郭某的行踪。
专案组民警连续蹲守5个小时,终于协助当地警方将郭某抓获。
专案组押解着嫌疑人,连夜驱车回国。但由于双方口岸已经闭关,即使到达口岸也无法通关回国。专案组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情况,在上级领导的协调下,乌拉特海关、边检站、港务局等部门全力配合,专案组顺利回到国内。
山西:先后从柬埔寨老挝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名
【推荐案例】
抓获潜逃老挝的刘某并顺利押解回国
9月17日,在云南警方的密切配合和老挝警方的通力协作下,山西公安机关将潜逃老挝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顺利押解回国。
经查,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间,山西省闻喜县某钢制品有限公司原业务员刘某,利用经手公司货款的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货款50余万元、侵占公司货款1.8万余元后潜逃境外。2014年8月13日,闻喜县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对刘某立案侦查,并于当日批准刑事拘留。
为尽快将刘某缉捕归案,办案民警经侦查摸排,发现其7月28日曾在云南活动,经进一步侦查,确定刘某已从云南逃往老挝金三角地区,且抓捕条件较好。办案机关迅速组成工作组,在部行动办协调及云南警方协助下,赴老挝开展工作。经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于9月16日在老挝金三角一大酒店将刘某抓获。9月17日,工作组将刘某顺利押解回国。
【办案记忆】
山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支队长和小全:
刘某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司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当地的茶社、酒吧等生意很兴隆,其对刘某的印象很好,也很信任他,但没想到他能携款潜逃。刘某是以旅游的名义从云南潜逃出境的,本想通过挪用的50万元在老挝赌一把,赢够500万元就回来,因为他在当地欠了“一屁股债”。可他万万没想到,到了老挝越赌越输,越输越多。在对刘某的审讯中,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莫及。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侦办案件,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的办案能力。特别是先进省市的经验让我们受益匪浅,干劲更足了,尤其注重在防逃控逃能力提升上下工夫,多管齐下、做好预防工作,效果明显。
“猎狐2014”专项行动已经进入决战攻坚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各项追逃工作措施,坚决打赢境外追逃这场硬仗,时间再长、工作再难,也要千方百计将在逃人员缉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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