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福建省漳州市司法局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个人调解室”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室”,构筑为民解忧新平台。
截止目前,全市已成立8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分别是龙海市的孙亚池调解室、林碧加调解室;漳浦县的何德煌调解室、林民太调解室;南靖县的柯玉萍调解室;平和县的罗东墙调解室;诏安县的陈瑞雄调解室;长泰县的王云山调解室。他们都是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经验丰富,工作出色,威望较高的同志。探索“个人调解室”建设是对《人民调解法》的积极贯彻和落实,是“枫桥经验”在全市的具体实践和深化,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有益尝试和拓展。同时,也有效扩大人民调解公信力和影响力,展示了人民调解员形象,增强了调解工作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成就感,激发了基层广大人民调解员学先进、赶先进的工作热情,极大地提升了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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