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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两级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4-12-23 16:52:2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浙江检察网 

  近日,浙江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与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办了主题为“打造阳光检察,深化执法公开”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这是舟山市检察院首次与基层检察院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当天,人民监督员、检察联络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街道社区代表、律师、记者等来自社会各界的近50名来宾受邀来到定海区检察院,参观了案件管理大厅、自侦办案区和控申接待室,观看了舟山市检察院自主拍摄的“阳光检察”宣传短片,听取了舟山市检察机关执法公开工作及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通报。在工作人员的现场解说、模拟操作以及与检察官的互动中,与会代表们对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察”深化执法公开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在随后的座谈交流中,对“阳光检察”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积极建言献策。

  推行“阳光检察”,深化执法公开,是浙江舟山市检察机关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深化检务公开的要求的一项有力举措,并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高度契合。早在今年年初,舟山市检察院便将深入推进检察执法公开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并于3月制定出台了《舟山市检察机关推行“阳光检察”深化执法公开实施方案》,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能公开的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参与司法、感受司法。两级院全年共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执法公开活动350余件次。

  同时,为使接受监督成为一种新常态,今年,浙江舟山市两级院全部成立了案件管理中心,作为检察机关统一受理案件、接待律师阅卷、接待案件查询、监督办案流程、办案质量管理的专门窗口。自今年9月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线运行以来,全市案件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案件流程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的互联网公开工作,短短2个月,全市共发布了案件流程信息799条,发布生效法律文书48份,有力保障了案件相关人员的知情权。4月份,舟山市检察院还与舟山市司法局联合选任25名来自基层一线的同志担任人民监督员,直接参与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公平听证等执法公开活动。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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