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召开涉劳动争议诉讼诚信缺失现象新闻发布会,大兴法院在2013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71件,2014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076件,同比增长32.15%,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且恶意诉讼、虚假诉讼、伪造(毁灭)证据、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诚信缺失的现象也日渐突出。
大兴法院指出,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频发,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给法官依法查明事实和准确适用法律造成极大干扰。为此,大兴区法院于2014年年初实行了劳动争议案件诚信诉讼告知制度。
该制度运行一年,效果显著,结合其他工作举措,2014年,大兴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总结案量达到1667件,结案数量增加414件,案件调撤率达到49.37%,同比增长15.06%。
此外,大兴法院在今年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涉案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证据,严重妨碍法院正常审理工作,法院依法对其罚款十万元,据悉,这是本市目前在此类案件中开出的最高罚单。
诚信缺失现象突显 恶意、虚假诉讼等情况多发
大兴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在劳动仲裁委裁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情况下,为了拖延时间,尽可能不履行应尽义务,恶意利用诉讼权利,在仲裁程序结束后提起诉讼,以使仲裁裁决不产生法律效力。
也有个别劳动者以诉讼为业,从诉讼中牟利。他们专挑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存在漏洞的用人单位应聘,入职后时刻寻求用人单位在薪酬、考勤、劳动合同制度等方面的管理漏洞,工作几天或者几个月后就不辞而别,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讨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费等,之后又继续寻找下一家公司。
用人单位模仿员工签字 员工自编加班记录
大兴法院称,劳动关系中双方当事人诉讼能力严重失衡,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诉讼优势,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律责任,取得有利的诉讼结果,经常伪造一些重要证据。如一些用人单位事先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当双方产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将其告上法庭时,个别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责任,选择模仿劳动者签字的方式,伪造劳动合同。
此外,部分用人单位私刻多枚公章,对外使用不同公章逃脱必要的法律责任。大兴法院提示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文件时,应要求用人单位加盖公司正式公章,而不是公司部门公章。
大兴法院审理案件发现,诉讼中,个别劳动者因举证能力有限,为证实己方的主张,也存在伪造证据的情形。
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劳动者对加班事实负举证责任。但是,加班事实最有利、最直接的证据是考勤表,但都由用人单位保管,劳动者一般无法获取。为了提供书面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一些劳动者提供自己编造的工作记录。
另外,劳动者恶意损毁、盗取、骗取劳动合同也时有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明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个别劳动者为了达到获得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目的,有时采取偷偷毁灭、盗取、骗取保管在用人单位处的劳动合同,然后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将用人单位诉至法院。
实行案件诚信诉讼告知制度 计划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
2014年,大兴法院推出的诚信诉讼告知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制作诚信诉讼告知书;送达阶段向诉讼参与人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开庭阶段向诉讼参与人讲解告知书内容;诉讼过程中及时提醒诉讼参与人遵守诚信诉讼义务;加大对违反诚信诉讼义务的诉讼参与人的制裁力度。
其中,在告知书中,分项列明可能受到惩罚的不诚信行为表现,明确告知诉讼参与人如果实施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或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不诚信行为,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为推进劳动争议案件诚信诉讼告知制度,大兴法院将进一步完善“预警-审查-制裁”机制,并计划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将不诚信诉讼行为频发、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入“黑名单”,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曝光,通过社会监督的力量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行为。(刘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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