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法院坚持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作为审判管理重点,积极清理老案积案,不断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取得较好效果。截止2014年10月,院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连续23个月为零,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连续10个月控制在2件以内,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主要做法:一是明确管控标准,强调目标化管理。2011年10月起,院审委会逐案监管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集审委会、审判庭、合议庭之力解决结案难问题。院还根据本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情况,逐步提高管理标准,自2013年10月起将10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纳入逐案监管范围。二是坚持跟踪督办,突出动态化管理。所有逐案监管案件均要向审委会汇报审理进度和未结案原因,由审委会会同审判庭、承办人分析难点重点,拟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方向和结案目标。日后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持续跟踪办理情况,向合议庭实时了解案件进展,遇到问题及时向审委会二次汇报。三是紧盯突出问题,完善类型化管理。根据案件长期未结原因进行分类督办。针对鉴定时间过长的案件,按月通报鉴定进展情况,督促承办人与鉴定机构沟通;针对已中止审理的案件,要求承办人说明情况,中止事由结束后立即推进;针对长期未开展工作的案件,加强通报,要求承办人员立即整改,切实防止长期未结案件前清后积、边清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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