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孩子的人身安全最让人牵挂。近期铁岭市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学生校园意外伤害案件。鉴于该案中学校在维护校园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为了实现从源头上减少对在校未成年人的伤害,将司法保护的防线前移,清河法院特向铁岭市清河区教育局、清河区张相镇中学提出以下三项建议。
一是针对青少年学生心智不成熟、易动、好奇心强等特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以及家长应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尽到监管监护职责,避免对青少年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身心伤害,产生不应有的纠纷。
二是学校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实践活动,班主任老师应加强对青少年学生安全意识的督促和提醒,教育、告诫学生切勿靠近施工现场等容易对学生造成伤害隐患的场所。
三是学校应定期对校园内部各类教学设备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施工现场应当拉起警戒线并进行隔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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