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为法院核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数两名;同意单独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同意基层人民法庭机构级别为副科级,近日,经安徽省亳州市委常委会批准,亳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作出批复,一次性为亳州中院解决了三个问题。这是亳州市委、市政府支持该市法院工作的最新例证。
“从具体问题抓起,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市委、市政府支持法院工作解决的问题都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成为审判执行工作坚强后盾。”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晓东说,今年以来,亳州市委、市政府从政治上、组织上大力支持法院工作,形成政治上关心、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的良好氛围。
亳州市委、市政府的批复既有解决遗留问题的“雪中送炭”,也有“锦上添花”的主动关心。
亳州市基层人民法庭的编制级别问题就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在今年安徽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通报的信息显示,全省364个法庭有16个人民法庭没有经编委或者组织部门下文明确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待遇,其中,亳州占了13个。由于部分基层法庭编制规格低,造成人员职级晋升慢,有的工作一辈子,到退休还是科员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此次,亳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基层人民法庭机构级别为副科级,使这个长期影响基层士气的问题得到解决。
另一个困扰亳州中院的问题是专门的审判管理部门设置。亳州中院虽然在研究室加挂“审判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市法院案件信息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评估、审判绩效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分析、裁判文书上网以及审委会事务、开展基层人民法院年度考核等工作。但是,由于不是独立部门,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胜任事务庞杂的审判管理工作,致使审判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市委、市政府同意单独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并增加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为法院核定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数两名,不仅加强了法院审委会职能以及法官职业保障,更大大提振了全市法院干警士气。”王晓东说。
一次性为法院增设两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这一步入安徽前列的做法,体现了亳州市委、市政府支持法院工作已由以往的被动转为主动。
仅用不到3个月时间就一次性完成亳州中院58名审判辅助人员上岗工作,就是亳州市委、市政府适应新审判形式,大力支持法院工作的又一例证。
今年,亳州中院依据安徽省财政厅、省高院、省编办下发的《关于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指导意见》,希望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审判辅助服务的方式,为该院增加30名书记员和28名协警。亳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协调相关部门集体研究、会商工作方案。
“不仅如此,在市领导关心下,法院干警的岗位津贴、加班补助等经济待遇均得到落实。”王晓东说,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为稳定法官队伍、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强力支持。
(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朱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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