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康。在近日举行的2014年“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论坛”上,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呼吁,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制度体系。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令人堪忧
路琦介绍,今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开展了“2014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研究”和“未成年人行为规范与预防犯罪研究”等课题研究。课题组先后在广东、河南、湖南、重庆、内蒙古、山西、辽宁、宁夏、甘肃和天津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调研。调研人员深入普通初级中学、工读学校、未成年犯管教所等地,通过实地考察、组织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个案访谈等方式进行深入调研。共发放问卷3220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2944份。
调研结果显示,未成年犯涉及的主要罪名分布为:抢劫(夺)罪占36%,故意伤害罪占33.3%,盗窃罪占17.8%,强奸罪占8.5%,杀人罪占8.5%,贩卖毒品罪占2.7%。未成年人犯罪目的排前三位的分别是“为了钱财”、“为了哥们出气”、“为了恶作剧或好玩”,分别占28%、27%和16%。62.9%的未成年犯与别人一同犯罪,而在未成年人参与的共同犯罪中,同伙为未成年人的占44%。
路琦指出,随着社会发展变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和特点,如网络犯罪问题、女性犯罪问题、毒品犯罪问题等需引起重视,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多种原因致未成年人步入歧途
“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没有树立起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在分析未成年人走入歧途的原因时,路琦痛心地说。
与此同时,调研人员了解到,不少未成年犯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如,针对孩子学习成绩不好、网瘾等问题,22.5%的未成年犯父母选择通过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方式来解决,14.3%的父母采用不管不问的忽略方式。
调研发现,一些学校单纯追求升学率,未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或课程流于形式,造成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在受访未成年犯中,仅10.3%的未成年人表示所在学校长期开设法制教育课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道远
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调研发现,仅36.3%的未成年犯在入监前能和亲生父母长期生活;近85%的未成年犯表示在服刑期间最想念母亲、父亲和祖辈;35%的未成年犯认为人生的最大幸福是拥有温暖的家庭。
“和谐家庭对于未成年人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路琦强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树立家庭预防理念,加强与子女的交流,杜绝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要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家长的责任,对于忽视教养、未尽到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规定制裁措施,同时推广家长学校,对问题家长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培训。
路琦认为,要切实将法制教育纳入基础教育必修课程,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要加强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未成年人良好行为习惯,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促进健康人格发展。
调研发现,未成年犯在描述自身性格时,选择暴躁和自卑的所占比例最大,分别为37.1%和35.3%。路琦表示,要完善心理咨询相关机构的设置,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生理、心理特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
网络时代,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要进一步预防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尽快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路琦说。
对于那些已经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又该如何有效开展帮扶和矫正?
路琦表示,应积极探索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要充分发挥专门教育的作用。调研发现,86%的未成年犯有辍学情况,其中79.6%的人辍学时间超过3个月。他们过早步入社会,文化和技能水平无法满足就业需求,成为社会闲散人员,沾染了不良行为习惯。而多年来,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保证、职能定位不匹配、专业力量薄弱、招生困难等问题,也一直困扰、制约着专门教育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
“专门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教育、转化工作,应坚持办好专门教育。要积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尽快缩小工读学校办学力量与现实需求的差距,确保实现专门教育与义务教育的有效衔接,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转化问题青少年。”路琦说。
(记者 朱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