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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院“四个必须四个加强”防错案

2014-12-22 08:35:3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湖北省检察院日前举办全省审查批捕部门业务骨干培训班,要求在审查批捕工作中把防止冤假错案作为司法办案的重中之重,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有效防止冤假错案。

  该院对近年来披露的冤假错案进行研究分析,认为侦查环节不规范及违法侦查取证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因,“卷宗中心主义”是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纠错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主因,要有针对性地从司法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上开展防范。

  为了有效防止冤假错案,该院要求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做到“四个必须四个加强”。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必须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关键性定案证据必须进行复核;非法证据必须依法予以排除。“四个加强”即: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审查;加强对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加强对关键性定案证据的审查;加强对证据链条排他性的审查。(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漆青梦)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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