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环节环环相扣促责任到人
巢湖社区矫正实现衔接帮教安置率三个100%
柳某是安徽省巢湖市亚父街道的一名普通村民,两年前,因生活琐事与人发生争执,一时冲动致人受伤,被法院判处缓刑,成为巢湖市司法局监管教育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目前,柳某即将解除矫正回归社会。
“矫正经历让我受益匪浅,现在自己不再是个法盲,今后也将继续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守法的公民、一个回头的‘浪子’。”柳某动情地说,是社会矫正让自己重新站了起来,找回了自尊、自信。
巢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说,一开始,柳某法院判决和矫治工作有情绪。针对柳某对矫正初期的不适应、心理波动大等情况,巢湖市司法局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并多次上门与其谈心。通过工作人员不懈努力,柳某的态度发生很大转变,还购买价值1.5万元健身器材捐赠给敬老院,助人为乐在街道社区里被传为美谈。
“推行矫正个性化,是巢湖市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大特点。”巢湖市司法局局长蒯军,按照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等,巢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每个矫正对象都要经过评估确定管理重点,进行心理测试,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实现“一人一档、个案矫正”,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矫正情况,调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巢湖市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中心的做法在安徽省得到推广。在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矫正的基础上,利用社区矫正中心,巢湖市定期对矫正人员开展集中矫正,实行两级矫正机构合力矫正。
近年来,巢湖市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各职能单位相互对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台账,建立了接收、教育、社会保障、解除、档案管理、监护、矫正组织例会和矫正工作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实行每周进行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与矫正对象谈心,组织辖区矫正对象开展社会公益劳动,实施社区改造。实践中,以社区矫正整体工作规范运行、发挥实效为目的,逐步建立切合实际的工作新模式,实现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巢湖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还建立健全工作配套协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完善部门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制,量化分解考核指标,做到法律文书、表格制作、工作制度、入矫宣告仪式、卷宗内容“五统一”。
“社区矫正中心把社区矫正工作分解成4大部分,细化为21个环节,按照以事项设定流程、以流程确定岗职、以岗职绘制运行图的思路,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做到程序精简、环节顺畅、责任明确、标准细化。”巢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跃春说,规范化运行社区矫正中心,实现了工作任务到岗、监管责任到人,树立了社区矫正的威严。
巢湖市招聘了39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420多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形成了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全方位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协调合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政策帮扶,帮助一些身体存在疾病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子女就业、就学,落实低保、责任田等方面给予帮助,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同时,巢湖市还依托市职业教育中心,与附近高校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就业技能培训活动,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的解除,并不是矫正服务的结束,相反,这正是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开始。”蒯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通过社区矫正,要让解除矫正人员就业有门路、生活着落问题,才能让矫正人员实现真正的回归。
据了解,截至目前,巢湖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83人,解除矫正803人,目前在矫380人,无一人脱、漏管,衔接率、帮教率和安置率达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记者李光明 通讯员徐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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