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案件办理监督机制改革,建立法制部门案件全程监控制度,甘肃省公安厅近日出台规定,明确法制部门对立案、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撤销案件以及涉案财物管理等主要环节审核把关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据介绍,为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内部执法办案过程监督工作,提高执法质量和规范执法水平,保障公安机关及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甘肃省公安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了规定。根据规定,对违反办案程序的办案民警、审核人和审批局领导,进行通报批评或责令书面检查;造成严重执法后果的,依照相关纪律条令追究责任。同时,信息通信等部门要积极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法制部门办案全程监督工作顺利进行。(记者 陈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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