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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检察院:建立巡查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2014-12-19 08:49:3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眼睛向内”找准薄弱点

  浙江绍兴:建立巡查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您对这起案件在公诉环节上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吗?”“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检察人员是否做到了公正公平,司法行为是否规范?”12月18日,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纪检监察巡查组对本院办理的公诉案件满意度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这是其中的一幕。

  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绍兴市检察院决定从主要业务部门的廉政建设抓起,以强化内部监督促进形象建设。2013年,该院专门出台了《对内设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对内设部门和岗位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巡查,并使之常态化。根据该办法,该院每年确定1至2个重点部门开展巡查,巡查工作结束后,既要反馈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办案和廉政风险防控的改进意见,还要列出被巡查部门和岗位的落实整改时间表,以扎实有效地促进队伍业务、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3年6月,该院对反贪部门进行了巡查,针对巡查中发现的办案不够规范、文书制作不够细致等45个司法环节上存在的薄弱点和漏洞,及时进行了反馈。反贪部门随即对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梳理和整改。“通过内部巡查,干警们普遍反映工作有了压力,但也更有动力。”该院检察长胡东林说。

  今年12月2日开始,该院又对公诉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巡查工作。结合公诉部门的工作实际,这次巡查工作主要通过走访公安机关和法院、向律师和案件当事人了解情况、现场进行督察、审查台账,以及抽查案件等形式,对该院公诉部门的队伍建设、业务素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巡查。其中,重点巡查执行纪律禁令是否严格、部门领导“一岗双责”是否落实、司法办案是否严格规范、作风建设是否严明以及风险防控是否到位等。

  据了解,自开展内部巡查工作以来,该院共发现司法办案中的薄弱环节52个,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促进了依法文明规范司法。(通讯员 史建发)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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