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连续三届荣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探秘规范执法的“南通现象”
今年11月,公安部命名表彰“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再次荣膺该称号,成为连续三届获此称号的地市级公安机关。日前,记者来到南通市公安局,探秘规范执法的“南通现象”。
南通市政协副主席、公安局局长秦剑平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南通公安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将之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以维护社会公信力为己任,倾力打造‘法治公安示范区’,不断践行公正廉洁执法”。
以标准管理引领执法工作
细化267个岗位职责标准、257个业务工作标准
2007年,南通市公安局将企业的“标准化”理念引入公安执法领域,以标准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经过7年实践,先后细化了267个岗位职责标准、257个业务工作标准、28项警务行为执法语言和执法动作标准,最大限度地把规范性文件中的执法职责、权限置于统一标准下规范运行。2013年,由南通市公安局起草编制的110接处警全程录音录像标准入围全国公共行业标准,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充分肯定。2009年,公安部在南通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全面推广“南通经验”。
围绕基层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南通市公安局不断调高调优标准体系,对执法标准开展动态增删改,不断提升执法的规范指引作用,完善制定执法标准122个,新增修订各类警务实战操作流程标准55个,废止执法标准8个。
现在,南通的一线民警全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接处警须遵循一问、二拍、三录、四记、五查“五步走”,并建立了接处警电话回访和案件纠纷实地走访制度,确保执法规范、取证到位。2014年,南通全市首次接警有效处置率上升了10%,因处警不到位引发的群众投诉下降了45%。
以全程监督提升执法效能
构建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监督制约措施
如何保证众多的“标准”实施到位?南通市公安局给出的答案是: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执法系统网上监督、综合评估监督、法制员源头监督“三位一体”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织密执法监督网络。
点开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全市每天110接处警、民警执法情况一览无余。依托信息化手段,南通市公安局倒逼民警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从接处警开始,对各个执法环节实行一体化管理,系统自动提示每一环节的程序和标准,减少人为操作空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办案”。2012年,南通市公安局研发的队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还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市级版本。
2013年以来,南通市公安机关以办案中心、物证管理中心、案审中心、视频执法监督中心、电子数据储存中心“五大中心”为载体,结合“网上巡检、飞行临检、视频抽检、重点频检、信访倒检”等人工干预手段,并建立基层所队领导离任执法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双查制度”等一系列分类监督管理机制,做到民警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民警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制约措施就跟到哪里。
以阳光运作赢得执法诚信
压缩执法弹性、规范执法动作,严格执法自由裁量基准
2013年,南通市公安局确立了“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创建法治公安示范区”的目标,执法规范开始转型升级,并实现了由关注标准规范向追求公平正义、由关注严格执法向塑造法治环境、由关注硬件达标向提升执法素养、由关注制度建设向培育法治精神的“四个转变”。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南通市公安局不断推进执法公开,无论是执法办案、纠纷化解,还是行政审批、治安管理,凡是不涉及警务秘密的,一律对外公开。同时,建立执法公开、公示栏,全面公开执法依据、过程和结果,全市警情和案件网上告知率达100%。
“压缩执法弹性、规范执法动作,不断严格民警执法过程中的自由裁量基准,并在群众的监督下透明运行。”秦剑平告诉记者,通过近几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说理执法”、“微笑执法”、“阳光执法”等理念在南通民警执法中日益体现,南通市公安局连续11年荣获全市“最佳办事单位”称号,连续7年被荣记集体二等功。(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刘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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