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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公安厅召开全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抽样评估工作电视电话会

2014-12-17 10:09:22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网 

  12月16日下午,内蒙古公安厅会同自治区检察院在公安厅就全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抽样评估情况召开电视电话会。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公安厅副厅长张有恩,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赵云辉等出席会议。

  会议由张有恩副厅长主持。会上,郑锦春副检察长对2014年第二季度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包头市公安局及其下设分局的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抽样评估结果进行通报。通报全面地介绍了本次抽样评估的开展情况,客观地指出了被抽查单位在提请批准逮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马永胜检察长对本次评估做出总结,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马明副主席对联合工作组以及本次抽样评估工作的成果给予高度肯定。马明指出,正确合法使用逮捕措施是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是保证公安机关执法公正、规范,确保案件质量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制公安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执法活动一旦出现瑕疵,就可能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马明副主席强调,自治区公安机关必须要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的建设与监督,各级领导要从认识上把执法规范化提高到案件工作的首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要领导牵头,成立工作组积极联合当地检察院开展“回头看”活动,要勇于亮丑、敢于揭短、大胆整改,彻底根除办理案件中不规范的顽疾。同时要与检察机关形成联席机制,拟定长期的合作制度,完善执法规范化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法治公安,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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