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之初,自己还不大适应,有些抵触情绪,总觉得在‘镜头下’审讯犯罪嫌疑人有种莫名的不自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战磨练使我认识到此项制度不仅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也是保护我们侦查人员自己。”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反贪局老侦查员张科长坦言。
新刑诉法明确了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介入,同时注重保护嫌疑人的各项权利,要求检察机关侦查讯问必须同步录音录像。对此,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积极应对,建立完善制度,提高办案人员在“在镜头下”突破案件的能力。该院侦防一体化办公室大力培养“审讯高手”。通过“导师制”“主办检察官”等方法,让有着丰富审讯经验、优秀审讯功底的“老反贪”带年轻干警办案,并采用“办案中学习办案”的方法,实时放手让年轻干警办案,培养一批熟悉掌握并能巧妙运用审讯谋略、讯问兵法的“审讯高手”。同时该院支持干警购买《讯问方法与经典谋略》《提高笔录制作质量》等一系列侦查实务书籍,开展“同步录音录像证据的规范问题”、“提高笔录制作质量”等一系列侦查实务培训,通过强化培训提高侦查人员“镜头下”组织讯问和制作笔录的水平。 通过实战、培训、自学等方法提高侦查人员“镜头下”组织讯问和制作笔录的水平。
与此同时,规范讯问环节。该院详细制定讯问预案,对有关重要事实证据的内容,做到当场发问、当场客观记录,确保犯罪嫌疑人权利告知、核对笔录内容等重要环节,在录音录像中都有相应画面佐证。
此外,建立同步录音录像与讯问笔录对照审查机制。该院侦防一体化办公室成立了案件质量内审小组,要求侦查人员在侦查终结前将案卷及讯问光盘交内审小组审核,内审小组工作人员要检查核实同录资料与讯问笔录的内容是否整体上吻合,重点审核录音录像中影响定罪量刑、涉及重要证据的内容及终结报告中是否标注录制起止时间等问题,重大案件由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亲自审核。
今年以来,江西丰城市检察院办案中共审讯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24小时突破率达90%,12小时突破率达55%。(王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