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检察院日前出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标志着该省全面启动新一轮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改革最大的亮点是将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选任管理改为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切实解决检察机关“自己找人监督自己”的问题。山东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最高检、司法部的有关规定。方案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本行政区案件数量、人口、地域、民族等因素,协商确定人民监督员的数额。市级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原则上按本行政区域总人口的十万分之一确定,每个县(市、区)至少5名,全市不超过100名。
谈及人民监督员制度面临的问题,该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赵喜臣说:“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情形,人民监督员很难掌握。扩大监督范围势在必行。”山东省检察院除对新增的“三种情形”(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违法的”、“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作出明确规定外,还通过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台账、人民监督员监督事项告知等制度,拓宽了人民监督员知情渠道。
“此次改革拓宽了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有望解决此前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过窄、案件来源渠道不畅等问题。”该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姜浩俭告诉记者。(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王庆岭)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案
·山东举办政府消防工作培训讲座
·最高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聂树斌案
·山东莱芜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推动落实司法所长职级待遇
·山东淄博司法局实施“五大工程” 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山东淄博司法局实施“五大工程” 构建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山东临清检察院:新媒体助预防志愿者工作发展
·山东昌邑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热线
·山东:律师到机关挂职探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山东德州检察院:检察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山东:律师政法机关挂实职探路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