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严把入口、选择、审核“三关”,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规范透明、公开公正。
该院对申请备选的中介机构,严格审查资质等级、执业能力、执业道德、执业诚信和业绩,并坚持公开公正和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从备选名单中确定中介机构。同时,根据上一年度的执业表现和遵守行业规范情况,对备选名单中的中介机构分别作出“合格”、“暂停委托业务”和“除名”的审核决定。
今年,共有53家拍卖、评估、审计、咨询和从事测绘、鉴证等业务的其他机构及破产管理人新入选备选社会中介机构名单,34家中介机构年审合格,2家被暂停委托业务六个月,1家中介机构被本院从备选机构名单内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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