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以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以抓执法细节为突破口,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推进执法行为标准化,通过加强主体能力建设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通过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推进执法管理系统化,法治公安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今年以来,马鞍山公安实现了移送起诉案件“定性零变更、无绝对不起诉案件、无判决无罪案件”。
自2013年10月以来,凡是拨打110报警的马鞍山市群众都能收到一条短信回访。截至目前,马鞍山公安机关共发送了25万余条回访短信,群众满意度提升4个百分点。
强化对源头执法的管理是马鞍山市公安局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马鞍山市103个一线公安执法单位配齐了兼职法制员,并把法制员奖惩与审核案件质量直接挂钩,以严把审核关;配备990台执法记录仪,以严把现场关,今年执法类信访案件同比下降16%。
“每一起案件都要经过执法考评机制的‘安检’,对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做要‘揭短亮丑’,由法制、政工、纪检、督察联合约谈,使民警认识到‘100-1=0’的深刻道理。”马鞍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从辉说,各县分局每月对全部案卷进行考评,每季度市局分管领导带队随机抽取120份卷宗,对存在的问题当场通报,实行一案一评和责任追究,倒逼民警提高自身执法能力。
马鞍山市公安局在安徽省公安厅7项175条标准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案件考评标准,设立11项514条加扣分项目,采用百分制标准量化评判,优质案件评定数同比上升19.7%。坚持做到执法办案网上走,除涉密内容外所有案件全部网上流转,全局民警建立电子执法档,网上巡查,网上考核执法质量,网上评查执法效果。同时,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做到执法成效与经济待遇、职级待遇相结合,36名基层法制员被优先提拔任用,奖励优秀卷宗民警347人次,对年度执法质量考核成绩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
执法公正需要执法规范和标准为基层。马鞍山市公安局通过一系列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了执法行为标准化。
围绕实战建制度。在规范强制措施上,马鞍山市公安局制定了取保候审工作规范,去年以来该局未发生一起取保候审执法过错案件。在量化裁量标准上,出台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情节量化标准,未发生一起因治安处罚裁量不当引发的诉讼和复议案件。建立诉讼分工制度,与检、法联合制定办理刑事案件业务联席会议纪要,规范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案件定性、管辖、证据等共性问题,去年以来该市未发生绝对不诉案件。
围绕管理建制度。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马鞍山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保证涉案财物的规范使用。为规范巡逻盘查行为,该局专门制定工作规则(试行),就盘查程序、考核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增强了发现违法犯罪的能力。为规范办案场所应用,该局在安徽公安机关率先制定使用规定,统一印发6类基础台账簿,建立使用、维护、管理、监督、考核“五位一体”管理机制。
围绕服务建制度。马鞍山在安徽率先出台失踪人员查找工作规范,受到群众和基层公安机关好评。为规范民警执法执勤用语,出台《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用语和执法忌语》,涵盖接处警、窗口接待等10个方面310条。此外,马鞍山市公安局还牵头联合市卫生、工商等11家单位,率先在安徽治安系统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增强了打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的能力。
“执法队伍是公正执法的主体,处于法治公安建设核心地位。”从辉说,为强化民警执法能力,马鞍山警方实行全警培训,今年已培训5000余人次,有力推进了执法队伍专业化。
在坚持全警培训的同时,马鞍山公安机关注重以考促学,与干部选拔挂钩,将执法业务知识考试作为干部竞争性选拔“第一道关口”。自主研发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市局、县分局分别建立季考、月考制度,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年底考核。
为提升青年民警实战技能,马鞍山公安局建立了青年民警“三维传帮带机制”,以最大限度缩短青年民警岗位适应时间。为提升侦查办案业务能力,马鞍山市公安机关建立了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制度,民警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显著提升。
据统计,马鞍山市公安局执法资格基本级、中级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达到100%,有55位民警通过公安部首次全国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39.9%,高出全国平均通过率14个百分点。(记者 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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