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召开“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新闻通报会”,公布截至2014年11月30日,昌平法院共向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701人,其中自然人543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58人,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结标的金额355万余元。
据介绍,昌平法院于2014年10月正式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和北京市高院执行查冻一体化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做到及时查询、控制。
同时,实时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并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依法进行评估和拍卖。自2014年10月1日,法院在淘宝网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来,共对8件案件中被扣押物品进行了拍卖,成交金额153万元人民币。
加大打击力度 采取拘留、限制出入境等措施
2014年以来,昌平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并对拒不交纳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工伤案件中拖欠赔偿款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截至2014年11月30日,共对49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昌平法院还充分利用限制出入境措施,防范失信被执行人外逃或乘坐国际航班等高消费行为。20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法院已对30名被执行人进行限制出入境,其中执结案件7件。
此外,昌平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2014年11月30日,昌平法院已准备对4名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失信手段出“新招” 隐匿、转移财产等类型占比大
昌平法院调研发现,失信情形主要有五大类,包括:转移名下财产,恶意规避执行;利用新型金融工具,隐匿名下财产;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为借口拖延执行;下落不明,躲避法院强制执行;暴力威胁执行人员,阻拦执行活动等。
其中,隐匿、转移名下财产,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在所有失信情形中占比较大,约为90%。
另外,失信被执行人为隐匿其名下财产,使出“新招”,利用新型金融工具如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新型金融工具,隐匿财产,不履行裁判结果,出现“银行账户零资产,支付宝账户资金多”的现象,给法院执行工作造成了一些障碍。
据介绍,在昌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除名下有一辆车外并无其他财产,经多方查找发现,王某早已将财产藏匿于支付宝账户中。后执行法官赴杭州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到位7万元。
此外,在今天的通报会上,昌平法院还公布了20名失信被执行人,包括17名自然人和3家公司。(刘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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