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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勇做依法治国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2014-12-11 14:32:4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以建设“法治公安”为基点

勇做依法治国的建设者和推动者

法治是平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必将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推进“法治中国”的进程中,立足公安岗位,不辱神圣使命,信心百倍地投入到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来,是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的光荣使命。公安机关要以“法治公安”建设为基点,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把各项公安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勇做依法治国的建设者和推动者,全力为平安河南、法治三门峡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对照目标、认清差距进一步增强“法治公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同全国、全省公安一样,三门峡市公安工作正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些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执法顽症得到有效遏制,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对照“法治公安”建设的任务要求,我们也更加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不适应:一是执法理念和当前执法思想不适应。目前,个别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还未牢固树立,执法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受传统人治思想影响;仍以管人者自居,自以为“高高在上”,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仅忽略了群众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利维护,也拉大了公安机关与群众之间的隔阂。由此可能导致信访投诉、网络恶评等现象,严重的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二是在执法制度建设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体的执法制度规范相应欠缺,执法程序不尽完善,标准不够统一,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执法制度不落实,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仍有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的不良倾向,有的甚至对上级三令五申的禁止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等问题不以为然,从而引发执法问题。司法解释的局限性和滞后性也给基层执法特别是对新型犯罪的预防和打击造成了诸多不适应。三是执法权力与责任体系不适应。在“法治公安”背景下,公安民警作为执法主体的能力素质还有待提升,在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培训,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预防执法问题“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思想和制度防线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构筑;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我们公安机关任重道远。四是队伍的法律素质不适应。法律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不作为,有的民警群众观念淡化,对群众的报警求助拖延推诿、敷衍塞责;有的民警偏爱经验主义,证据保全不足、执法随意性大;有的民警对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不熟悉、不掌握,导致适用法律不正确、定性不准等问题屡屡发生。而这些问题的产生都与执法人贪图省事、遇事凭感觉凭习惯、无视法律程序规定有关。五是执法监督不适应。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执法环节和执法办案单位监督不到位,执法考评不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不落实,执法监督的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一些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对执法监督还多少有抵触情绪,主动接受执法监督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着力以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公安”的具体实施

河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王小洪在厅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讲话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从学习领会、依法履职、提升能力、改进作风、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真正做到抓实抓细、落实见效。结合三门峡实际,我们一定要在五个方面下足功夫。

(一)以维护稳定为前提,强化法治思维。社会稳定是促进深化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个总任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公安机关推行社会管理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要强化底线思维和敌情观念,网上网下同步发力,全力做好对暴恐活动的预知预警预防工作,立足三门峡地域实际,让各类暴恐分子“进不来、干不成、藏不住、逃不掉”;要加强重点人教育稳控,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把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要下大力气用法治观点和法律手段解决信访、特殊群体等长期困扰基层政权组织和公安机关的矛盾和问题,实现面对违法零容忍、依法执法零迟疑。

(二)以依法管理为基础,推动依法履职。要在法律框架下突显公安机关在社会管理、防范打击等方面的职能和责任,提升公安机关精准、适度的社会参与能力水平。一是全力做好敏感时期、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全面排查不安定因素,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二是继续坚持“打击常态化”理念,深入推进打击刑事犯罪“百日冲刺”行动,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控制,不断提升打击效能,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继续抓好交通秩序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深入推进“一村一警”工作,有效调动和整合辖区各类治安防范资源,力争创出经验和特色,有效夯实“防范社会化”基础。同时,还要不断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让群众在社会管理中感到更文明、更便利、更温暖、更和谐。

(三)以严格执法为核心,塑造公安形象。以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管理现代化为目标,认真组织、规划、协调、推动依法履职工作,推动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一是强化公安执法监督。积极推行由法制部门统一案件入口管理和统一对外办理法律事务的新型工作模式,由法制部门统一协调检、法办理批捕、移送审查起诉、审判环节的民警出庭作证等事宜,畅通诉讼渠道,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案件质量。二是不断提升执法质量。对全市执法办案场所的建设情况实行台账式管理,通过挂号督办、示范引领、不间断巡查等方式,确保实现“四个一律”要求。狠抓执法平台应用,促案卷流转规范,加强执法考评工作,实行每周检查通报,每月量化考核,每季度讲评推进,及时、有效整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质量。三是完善奖惩机制。通过法律知识考核、重点管理、执法考评等方式,按照市局相关规定,对成绩优秀或后进的民警给予相应的奖惩。

(四)以从严治警为手段,强化作风转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的理念,始终坚持“治警先治长、治警必治长、治长必从严”方针,狠抓民警的思想教育,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严格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督促民警筑牢“保护线”。要以“落实零差错、执法零过错、投诉零发生”为目标,切实加强对民警日常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重点以严把执行落实关、严抓执法规范关、严肃纪律作风关等“三关”为着力点,严防民警触碰违法违纪“高压线”。

(五)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供坚实保障。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一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发挥队伍违法违纪预防管理办法作用,以铁的纪律打造铁的公安队伍,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弘扬爱民模范精神结合起来。继续大力弘扬亢増奇同志英模精神,坚定理想信念,一心服务群众,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三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认真对照“三严三实”标准,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锤炼和打造优良警风,锤炼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持续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公安”中的引领作用

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贯彻者,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党的政策方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于一般干部和群众都具有巨大的示范效应,要在学法、用法、守法上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队伍。一是以强化法治思维引领工作导向。强调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机关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仅要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切立身行事都应当坚持“法”字当头,要从内心深处尊重和信仰法律,把“依法办事”作为一种稳定“基因”注入思考模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站稳法治的立场,体现法治的精神,不得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二是以实施依法决策引领科学发展。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是依法办事的首要问题、关键问题,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动平安建设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只有把决策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才能避免决策失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决策,坚持先议政后议事、议政先学法,确保决策程序规范、过程民主、结果科学。要规范指导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按职责、按权限、按层级抓工作。部署、检查、考评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单位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以带头坚持原则引领公正执法。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行政,使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进而带动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坚持依法办事,注重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执法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公安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四是以改进工作作风引领形象提升。作风关乎形象,作风连着品格,作风连着民心。领导和领导机关的带头倡导、率先垂范是关键。要大力加强警风建设,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崇尚实干,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切实维护纪律规定的严肃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三项纪律”等规定,从转变文风会风做起,从厉行节约严起,从轻车简从严起,从廉洁自律严起,用警务清明的清风正气来取信于民,建设一支执法为民、勇担重任的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公安队伍。(三门峡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王峰)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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