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法院通过优化流程,建立投诉、问责机制破解立案难
有诉必理 打通维权第一关(迈向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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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年终结案率考核迟延立案,案件敏感怕惹麻烦不立案……立案,成了很多当事人维权的第一道“难关”。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推进,“立案难”正发生改观。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改作风入手规范立案工作,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成为司法工作的新常态。
有案为何不立
担心影响结案率、因管辖问题互相推诿,怕惹麻烦
“在对待群众立案难问题上,措施不力,作为法院院长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9月18日,在河南新乡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大会现场,因存在立案不规范、案件移转慢等问题,3个基层法院院长公开检讨。
“这样公开晾‘家丑’我还第一次看到!”前来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刘志华这样感慨。
今年2月份,新任新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提出,“立案难”集中反映了法官的工作作风问题。立案环节事关群众对法院的“第一印象”,新乡中院用两个月时间,很快出炉一份反映数十项“立案难”问题的清单:因年终结案率考核而迟延立案;两个以上法院具有管辖权而相互推诿;因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困难,怕影响结案率而不予立案;涉及拆迁、融资案件,因怕惹麻烦将案件挡在门外……
“这些都是显性的‘立案难’,还有一些隐性问题不能忽视。虽然立案庭已立案,但由于流程不规范,导致案卷长期滞留,有的竟100多天才转到业务部门。”分管立案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东不掩饰问题。
立案难咋破解
优化案件移转流程,并建立投诉、问责机制
“如果当天立不了案,就要在新乡住3天或先回北京,等节后再来立案。”12月5日,从北京来新乡打官司的某公司法务总监于先生谈及来新乡中院立案的经历,还心存感激。
今年端午节前夕,他收集完证据赶到法院时已快下班了。接待他的是该院立案庭法官王玉霞,王玉霞推迟了下班时间,指导他先办立案手续,再转账支付费用,免去了他一趟千里奔波。
这样的周到服务,离不开制度约束。新乡在两级法院开展了“转作风、强管理、树形象”活动,出台了《关于纠正立案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十个不许”》的决定,建立了“立案难”投诉机制,还实行考核问责。
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些。新乡中院将“立案大厅”统一更名为“诉讼服务大厅”,统一设立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等八大功能,对老弱病残孕、军人及其家属等当事人,还设立专门窗口优先办理。
“过去,立案时经常听到的答复是‘改日再来’‘等下周吧’,如今这种拖延态度严禁出现。”据介绍,新乡法院系统全面推行了立案首问负责制,“窗口”法官不得以下班为由中断立案。同时,为遏制“隐性立案难”问题,新乡中院要求立案后当天录入电子管理系统,并将卷宗在5日内移转到业务庭。
新乡两级法院开通网上司法公开平台和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可实现预约立案、预约法官、在线答疑等多项服务,还为伤病患者等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同时推行基层法庭直接立案制度,减少偏远地区群众跑腿。
源头化解纠纷
阳光立案与诉前调解结合,近20%的纠纷诉前化解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1到9月份,新乡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7382起,较去年增长20.11%,审结33744件,同比上升28.56%。全部做到应立尽立,立案合格率100%。在河南省委政法委及河南省高院组织的民意测评中,该院的群众满意度提升了四个位次。
为使纠纷能够得到实质性解决,新乡两级法院着力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将阳光立案与社会调解有效结合,在诉讼服务大厅,人民调解员、律师和退休的资深法官一道“坐诊”服务,组成诉前调解中心。据不完全统计,近20%的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
尽管如此,新乡中院立案庭庭长史妍丽坦言,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并非所有的纠纷都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由于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对一些矛盾纠纷,单靠法院难以解决或者解决不了,必须依靠多方力量才能妥善解决。
目前,新乡中院正与市政府沟通,探索开展诸如医患纠纷、拆迁补偿、环境污染等诉前调解,力争减少立案压力,从源头化解纠纷。(王汉超 景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