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来稿选登

邓兴:百姓爱戴的“最美法官”

2014-12-10 16:27:08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2012年4月底的一天,云南省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兴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办公室,这时,一封厚厚的信件映入了他的眼帘,打开一看,原来是家住重庆的当事人在看了媒体对邓兴的报道后,邀请邓兴到重庆帮忙审理案件,并随信寄来了1000元的“活动费”。接到信后,邓兴及时给对方回信,并将“活动费”寄还给了对方。

  办案能手

  1999年4月,邓兴进入福贡县法院工作,这对于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邓兴来说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可其后10余年的审判经验和锲而不舍的学习练就了他过人的办案能力和水平,他成为福贡县法院第一个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资格的人。

  邓兴如今已在审判一线默默工作了13年。从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由他个人审结的各类案件达575件,占福贡县人民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36%,调撤率达80%以上,是该院审判人员中审结案件最多的。但凡遇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无论是民事、商事、行政还是刑事案件,院里都会安排邓兴参与审判。

  担任福贡县法院副院长以来,邓兴仍然坚持在审判一线办理各类案件。福贡县法院编制少,人手不足,而懂得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官更是稀缺,往往会采取几个庭室合署办案。邓兴作为本土少数民族法官任务更显繁重。他所审结的案件办案规范、程序合法、无程序瑕疵,没有因办案程序、裁判文书瑕疵或实体处理不当而引发当事人上访。

  因工作突出,邓兴多次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嘉奖和表彰,2008年7月,邓兴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7月被福贡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1月被怒江州委、州政府评为依法治州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怒江中院评为调解能手和司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2月被评为办案标兵,2012年1月被省高院评为办案能手,2014年6月,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寻找最美基层法官活动中,邓兴获得提名奖,同年8月,他被省委宣传部和省高院评为“最美法官”。

  刚正不阿

  当事人普松,10余年前在福贡县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了一块宅基地,也办理了相关手续,但是原本出让土地的农户看到土地涨价,就反悔了,单方面撕毁了当初签好的合约,并且依仗着自己在村里势力大,一再威胁普松。

  无奈之下,普松想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又担心法官会被对方收买。普松的妻子认识邓兴的婶婶,于是找到邓兴的婶婶,希望邓兴的婶婶说说情。邓兴的婶婶明确告诉当事人,邓兴一定会依法断案。

  邓兴经过法庭调查,查明了案件事实后,判决普松胜诉。普松用傈僳语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这只是邓兴无数次秉公执法断案的一个缩影。但就因为一件件小事,邓兴赢得了老百姓的称赞,成为百姓爱戴的法官。

  济弱助困

  9月的一天,是福贡县上帕镇的街天,为了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一大早,邓兴就在该院办公室接待来访群众。

  当日12时许,一名挽着裤腿,穿着一双沾满泥土胶鞋的男子犹豫着走进了邓兴的办公室,一进门,他就用傈僳语说:“谢谢法官。”还没等邓兴反应过来,男子就一把抓住邓兴的手,将两个梨塞到了邓兴的手中就跑了。

  原来,这名男子是一个月前经邓兴审理的一桩盗窃案的被告人阿普,因为阿普的孩子需要交学费,家徒四壁的阿普无奈之下盗窃了村委会的变压器后被起诉。邓兴充分考虑了阿普的犯罪起因和造成的行为后果,最终判决阿普缓刑。判决后,阿普瘫坐在法庭里久久没有离去。邓兴见状,询问了情况后发现,阿普回家的车费要15元,但他身上却一分钱都没有。随即,邓兴从身上掏出30元钱给阿普,让阿普回家后好好做人、好好干活,为家里的孩子树立榜样。”

  在媒体对邓兴的事迹进行报道后,很多群众在街上看到邓兴都会主动和他打招呼,在邓兴看来,这是老百姓对自己的信任,这是一种责任,鞭策着他更好地为群众开展工作。(吴怡 卢永)

[责任编辑: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