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指导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被告人罗某某职务犯罪一案的判决执行过程中,通过释法说理、业务指导、现场督导等方式,共追缴赃款达9亿2千万余元,顺利完成该案判决后的追赃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针对判决执行主体、追缴的法律依据及风险防范等问题,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分析研判,指派相关领导及资深公诉人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要求。
二是强化审查研究,准确适用法律。通过调取案件材料、询问经办人、查询法律依据,并结合法学理论、执法现状等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形成处理意见,确定由增城市院执行判决且由被告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于法有据、于理有依”,并从司法实践中找到参考依据。
三是强化沟通协作,发挥一体化优势。广州市院在案件事实审查、法律适用、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关和指导,增城市院及时向广州市院反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共同推动追赃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强化经验总结,探索长效机制。结合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该案追赃经验,要求全体干警深化认识,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提高职务犯罪追赃能力和水平,有力震慑职务犯罪。(周弘 陈毅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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