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院司法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后,东丽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采取五项措施周密部署、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及早动手,赢得主动。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司法标准化试点工作动员会精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对承接的试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东丽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标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试点工作验收标准》。由于动手早,使部署和动员工作全部在三日内完成,为本来并不充裕的试点工作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把握了试点工作主动权。
二是细化责任,明确分工。细化实施部门的工作责任,根据《全市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标准(试行)》的要求,将八个方面的公开工作责任逐条分解到全院18个部门,并逐项确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对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要求办公室、研究室等综合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综合服务、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是压缩时间,倒排工期。针对司法标准化试点工作与全年结案高峰期重合的情况,该院为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采取压缩时间的方法,在确保试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科学提高工作强度,将司法公开实施标准试行的整体工作时间由2个月缩短至1个月。另一方面坚持倒排工期,将全部试点工作内容分为平台设施建设、对外公开、诉讼服务和流程信息日常录入四个方面内容,并分别规定完成时间节点,确保试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和均衡协调开展。
四是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实行试点工作周例会制度,听取各部门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分析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强化动态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蒋亚辉先后3次听取专题汇报,2次带领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相关部门了解情况、排查问题;并与副组长分别带队在试点工作的一线工作,靠前指挥,就近指导,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严格标准,创新机制。严格执行市高院制定的司法公开实施标准,坚持试点工作中不打折扣,验收工作中不降标准。截至11月10日和20日,平台设施建设和对外公开工作已顺利通过内部验收,诉讼服务和流程信息录入工作也已接近尾声。注重创新招法、措施,对试行的相关机制进行了完善。如,为解决部分当事人因自身原因在互联网查询案件流程信息和执行信息有困难的问题,该院分别制作了两项查询操作指南,并以告知书的形式送达给当事人,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了解案件信息的需求。(马权岭)
·天津政法委:充当依法治市主力军排头兵
·天津河东检察院:反腐微电影荣获多项大奖
·天津检察院官方微博正式开通
·天津海事法院发布海事审判白皮书
·天津法院举办国家宪法日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
·天津北辰检察院举办开放日活动迎接宪法日
·天津北辰检察院举办开放日活动迎接宪法日
·天津海事审判30年白皮书发布
·天津南港治安分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天津检察院:专题培训反贪干警
·天津:开展首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天津南开区检察院:成立“知心南检”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