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指出:“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深刻认识到我院组织、安排、落实、检查综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为此大力推广我院干警在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经验,组织全员干警学习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并向其看齐。
何道英原是格尔木市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干警,但却有着不凡的工作业绩,曾荣获2012年度、2013年5月的全省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并由青海省委政法委授予荣誉称号。一方面,她在日常工作中彰显综治工作联络员应有风采、具备的业务素质、极强的沟通能力;另一方面,她为人谦和、乐于助人。她是一名优秀的综治工作宣传员,是我们开展综治工作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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