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陕西省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局在延安凤凰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为主要内容。
该中心紧紧围绕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主题,动员全市法律援助战线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促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次活动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手册500余份,彩色宣传资料3000余张,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通过本次宣
传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掀起学法、用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对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法律援助进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延安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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