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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茂林:宪法很忙不一定是好事

2014-12-08 09:04:0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检察日报 

  “你知道宪法吗?”“知道。”“那你知道宪法是管什么的吗?”“那就不知道了。”在首个“国家宪法日”,记者上街随机调查了人们对宪法的认知,被访者普遍表示对宪法不太了解。宪法到底跟老百姓有着怎样的关联?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茂林。

  “通俗来说,宪法是一部治‘恶法’的法。”刘茂林说,物权法、婚姻法等部门法之所以被普通百姓所了解,是因为它们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老百姓相关权利受到侵犯时会想到通过这些法律进行救济。但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些法律其实是通过给权利的对象设置义务来保障权利实现的。而义务就是给公民设置负担,本质是限制公民的自由。刘茂林举例说,物权法规定了相邻权,而相邻权的实现则是通过对相邻关系的另一方设置了不能从事某些行为或必须进行协助的义务。

  “这就产生了法律设置义务是否合理适度的问题。在这个方面,并不是每部法律都做得很好,做得不好的法律叫作‘恶法’,也就是给公民设置不合理负担的法。为防止‘恶法’的产生,或者在恶法实施之后能够及时纠正,就需要宪法来发挥作用。”刘茂林解释说,宪法通过立法监督制度设置了对法律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面监督,可以有效地达成上述目的。

  在刘茂林看来,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是公民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权利,这些权利的实现依赖于部门法的落实,宪法则要监督部门法对基本权利的落实情况。也就是说,宪法在很多时候不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而是指引和规范部门法如何与老百姓打交道。当部门法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实现宪法交给它的使命时,宪法就有必要出场亲自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

  采访中,刘茂林还强调了宪法的另一个重要功能,即宪法提供了国家组织和运行的基本规则,反映在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的宪法体制的正常运行。

  宪法在很多时候不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但宪法与老百姓的生活却息息相关。“如果没有宪法,那么‘恶法’将横行无忌,人民的自由终将无所依靠;如果没有宪法,公民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权利将无从宣示,那么人的基本尊严也无从谈起;如果没有宪法,国家将无法有效组织和运行,社会秩序和公民权利也就失去了基本依托。”刘茂林说。

  尽管宪法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但老百姓对宪法的认知度却不是很高,大多还停留在文本认知的层面。刘茂林对此表示“完全可以理解”。他认为,如果部门法很好地落实了宪法规定,那么宪法就不用“操心太多”,这正是法治的理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老百姓对宪法没有感觉是正常的。其实,大家只要生活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就生存在宪法之中,只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而已。相反,如果宪法很忙,就意味着部门法没有很好履行职责,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法治并没有很好实现。”刘茂林说。

  谈到我国宪法的“操心”现状,刘茂林表示有一些担忧:“部门法没有很好履行职责,但是宪法也很闲,没有很好地发挥对于部门法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只要宪法得到有效的实施,公民的宪法意识自然会提高。”

  宪法的普法宣传工作很重要,但宪法的实施更重要。刘茂林说,宪法的实施,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在与老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维度,人大制度的实施是人大作为宪法监督机关对立法的全面监督。同时,也要发挥各级人大的作用。做好这方面工作,老百姓自然能体会到宪法对于他们生活的重要性,由此为人大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动力。

  “在法治实践中,这方面是逐步改进的。”刘茂林举例说,全国人大宣布废除劳动教养条例,这为人大带来了较高的评价,也给老百姓带来了更高的期待。“我们的实践中还存在着太多有违宪嫌疑的立法,人大只要不辜负老百姓的期待,保持对立法的常态化监督,就能激发老百姓对宪法的认同,进而树立宪法权威,最终推动法治。”刘茂林说。(徐盈雁)

[责任编辑:朱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