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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平潭消防与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状

2014-12-05 10:39:5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12月4日,福建省平潭消防支队与辖区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共同签订平潭综合实验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状,进一步督促其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责任状明确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计划、资金、责任和时限,并对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或关停措施。据该支队消防执法人员介绍, 此次责任状的签订不仅加强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隐患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还有利于增强辖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 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识,为实验区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记者 陈菁 通讯员 林贤强 郑振坤)

[责任编辑:李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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