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导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的今天,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
![]()
|
![]() |
![]() ·宪法发展面临哪些新挑战新问题 首先,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导致对宪法文本的普遍不尊重。第二,公务员,特别是一些高级干部的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与利益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导致社会价值观的混乱,宪法权威受损害,社会上不按照宪法办事的现象大量存在。第三,公民的基本权利救济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社会整体信任度下降,人权保障观念还需要加强。第四,宪法自身的实践性和审查机制还需要加强。 >>>详细 ·如何树立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 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加强宪法实施,应当强化宪法监督机制。加强宪法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核心利益。准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与核心价值,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发展。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 >>>详细
|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
![]() |
![]() ·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详细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为新形势下国家立法工作确定了方向和目标,提出了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详细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当下,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 >>>详细 |
![]() |
![]() |
“宪法日”的设立,只是一个好的开端。要真正实现依宪治国,还需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让宪法成为“至上”的法律,从而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走进法治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