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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召开

2014-12-03 16:08:0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云南长安网 

  云南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召开

  会议提出: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 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

  12月2日,云南省维稳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推进会视频会议。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云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乔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维护稳定工作。2008年,云南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行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做决策、搞改革、上项目的刚性要求。近年来,不断总结探索创新维稳工作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机制,基本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风险评估组织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大力推进、深入实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省对涉及电站建设、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8400余件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重大决策事项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贯穿于改革发展的各个层面。要深刻认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动决策依法、科学、民主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措施,扩大评估覆盖面,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评估重点,明确评估主体,规范评估程序,用好评估结论,加强制度创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三个紧紧盯住”,做到不缺位、不滞后,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风险评估就跟进到哪里,群众利益聚焦在哪里风险评估就站位到哪里,确保应评尽评,不评估不决策、不审批、不实施,对已决策的重大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后期跟踪,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决策实施中的风险隐患,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维护稳定、深化改革、保障发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会议强调,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既要立足当前需要,又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落实决策主体、责任主体、评估主体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加大考核比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省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源头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省级30个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区)设分会场,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会议。普洱市、德宏州、凤庆县、陆良县和省发改委、省移民局等单位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双凤鹤)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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