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四川省公安厅日前出台《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公民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并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公民可通过五种途径举报七类暴恐线索,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也在举报受理范围之类,最高可获得5万元现金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诬告者追究法律责任。
鼓励实名
举报情况将严格保密
据四川省公安厅反恐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所指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是指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涉恐可疑人员、事件、物品、车辆、场所等线索,共有7大类(见上图)。
公民可通过电话、微博等5种途径举报。公安机关鼓励公民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奖励;对不愿实名的,可由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为保障举报人安全,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可能发生的打击、报复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调查了解,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
物质奖励
最高可得5万元奖金
《办法》规定,对公民举报且被采用的线索,具体按照“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发挥重大作用”、“发挥较大作用”,分为一级线索、二级线索、三级线索。对于举报线索的公民,实行物质奖励的方式,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最高可到5万元,并视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对一级线索,在市(州)公安局奖励的基础上,省公安厅视情对举报人予以进一步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以转账形式进行。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受理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举报人30日内提供领取奖金的银行账号;市(州)公安局或其委托的公安机关收到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奖金。
诬告他人
举报虚假信息将被追责
《办法》明确,举报线索涉及两项以上情况的,按奖励金额最高的执行,不重复奖励。两人以上先后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办理该线索的公安机关决定。
对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主观动机良好,因认知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举报不实的不在此列。(夏修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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