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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法院:改革让法官褪去“官”色

2014-12-03 15:26:37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南方日报 

  在逾10年的探索、蓄势之后,深圳决定打响改革的“当头炮”,在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上发起最后的“攻坚”。

  11月初,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正式率先启动聘用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目前,深圳已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改革,对全市1000余名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

  这意味着,过去为了给法官解决待遇而不得不采取的“错位任命”现象将被终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明确提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当地司法界人士评价,改革是对法律发展规律的尊重,通过去行政化改革,将法官在公务员队伍中单独排序,更可凸显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是推进法治的关键之举。

  溯源

  早在2003年就提出法官职业化改革

  广东省深圳市委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作为改革的“当头炮”。

  从2003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推动法官职业化改革,到今年在深圳全市推进改革,已逾10年。

  早在2003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即提出要推动法官职业化改革,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定为法官职业化改革的综合试点单位。次年1月,深圳市中院通过南方日报发表官方消息称,深圳法官职业化的方案将于6月出台。当时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表示,要促请加快法院改革进程。

  广东深圳的紧迫感来自于深圳两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案件直线上升。据官方统计数据,2003年,深圳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达96562件,比2002年上升1万多件。审判任务繁重和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一线法官的人均办案数已达150多件,案件积压很严重,有的案件还没有等到开庭审理就快要超过法定期限了。

  郭荣俊当时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法官工作很辛苦,相比香港的法官和深圳的律师收入要差得多。同时,2003年深圳发生了多起法官违纪案件,很令人痛心,也促使法院加快改革步伐。

  然而,在宣布即将出台方案之后,这项改革便无声无息了。直到2012年4月,盐田法院主动请缨率先试点,并于今年取得明确进展,这项改革才在官方媒体上再次现身。

  过程

  从中央到地方都为推进改革鼓与呼

  改革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这是令全市1000余名法官激动的时刻。”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后,深圳市一位资深老法官如是形容自己的心情。

  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其中,明确强调,要“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改革,即是利益格局的调整。在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中达成改革的共识,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据了解,在此次改革中,仅仅为了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单独薪酬制度,负责起草方案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进行了上百次的测算和调整,最终制定出了法官薪级表。

  本次改革是深圳10年碎步迈进换来的一大步。

  据悉,在2003年改革停滞后,深圳法院转而实行法官员额限制,对法院内部人员进行岗位分类,先行探索建立了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人员制度等,这就为改革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012年4月,盐田区法院请缨试点,至2013年才形成改革方案。在报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后,今年上半年开始实施。

  在此期间,除了有深圳市委、盐田区委的强力后盾、直接支持,中央、省级层面也屡屡为改革喊话。盐田官方资料显示,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到盐田调研时曾指出,深圳和盐田挑了一个司法改革中最难也是最关键的课题。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先后到盐田实地考察,积极推进改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更是先后3次前往盐田,为改革鼓与呼。毫无疑问,强有力的外部支持是这次改革方案能顺利出台的重要因素之一。

  成效

  法官待遇普遍提升10%—15%左右

  这场改革被视为提振了职业法官的精、气、神。

  统计显示,在启动法官职业化改革的7个月来,盐田法院结收比达101%,比之前提高了23%。法官人均月结案率提高80%,上诉率同比降低40%,裁判的社会认同度大幅提高。

  而在之前改革停滞的10年里,深圳市、区两级法院为之代出的代价之一,是深圳两级法官辞职、调离达到了234人。

  问题根源在于法官的晋升之路十分狭窄。法官孙小玲从1999年入职盐田法院后,用了14个年头才熬到正科级,赶不上同区公务员的晋升速度。“我这还算快的,许多毕业生入职法院10年后,还只是一名普通科员。”

  盐田区法院共有正式编制95个,处级干部职数12个(其中6个为院领导),处级干部和其他干部的比例大约是1:8,在区直机关,这一比例一般为1:4左右。因此,很多优秀的法官为解决待遇不得不离开审判一线,或虽在审判一线,却担任着司法行政岗位的领导职务,职岗不符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盐田区法院院长卢成燕说:“法官等级只是一种职务层次,法官可以根据任职年限、资历和工作业绩等晋升等级,过去千军万马挤晋升的‘独木桥’,现在可以多途发展上‘立交桥’了。”

  一个法官正常晋升,到退休时可以达到三级高级法官。这是什么概念呢?据该院副院长王欣美介绍,如果按照薪酬数额来换算的话,三级高级法官能达到当地正处级甚至是副局官员的待遇标准,法官不再需要去“挤”行政晋升通道,只需专心于审判、做职业法官就可以。

  当然,法官等级晋升要看任职年限,也要看工作业绩、审判业务能力。王欣美介绍,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在晋升上一个等级时缩短一年任职年限;而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可被减低等级甚至按程序免除法官职务。

  这个方案惠及大多数法官,法官薪酬待遇普遍都比改革前有所提升,一般都在工资的10%-15%左右。“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法官的职业发展前景更加明朗了,更能安下心来实现法官梦。”80后的刘吉明是一位年轻的法官,因为改革更加坚定了自己的职业选择。

  “要求法官主动抵御诱惑,保持廉洁,抗拒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保持司法审判公正性和相对独立性应该有前提条件。”盐田区委书记郭永航说,这个前提是法官必须是职业化的法官,有相对较高的职业保障。

[责任编辑: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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