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辽宁省抚顺市局以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契机,以公正、高效、文明执法为目的,积极探索提升执法主体素质、执法办案质量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快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法治公安”建设,有效提升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确保主体素质过硬。
依托“一警多能”工作机制,推行法律规定和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切实转变民警执法理念,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一是培训普及化。建立“法制培训日”学习制度,把常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技能、信息化应用作为主要内容,组织一线执法民警分警种、分层次、分类别开展执法能力训练,使不同岗位的民警都能熟练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执法工作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营造浓厚的以考促学氛围。二是培训常态化。将案件法律审核、“执法监督”模块考评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执法问题,通报办案单位,督促整改。梳理办案民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易出现错误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三是培训岗位化。在进行“一案一评”、“旁听庭审”的基础上,从民警办理的各类案件中,筛选出正、反典型案例,逐一分析,逐一查摆,组织民警讨论剖析原因,从中对照和检查自己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践性和操作性。
二、坚持执行和监督并重,确保执法程序规范。
切实加强对全部执法办案流程、环节、结果的即时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细化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下发《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举荐优秀执法制度,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要求和流程,形成“实际、实用、实效”的执法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执法随意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逐步完善各类执法制度规定,从源头上有效规范、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新期待,切实提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能力。二是规范案件受理,强化流程监督。注重对立案的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和日常执法行为的管理。三是提升保障能力,确保执法安全。对全市执法场所全面开展精细化升级改造,建设一批高标准、集成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执法办案中心,为执法办案提供有力保障。开展“四个一律”专项检查,加强执法场所规范管理和使用的指导,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行为。
三、坚持治理和树优并重,确保执法奖惩分明。
注重执法管理,及时发现、纠正、解决执法问题,确保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通过选树执法标杆,示范引领、带动公安执法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一是整治执法顽疾。结合执法检查“回头看”和行政积案集中清理行动,通过检查卷宗,核对执法办案平台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回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落实执法责任。严把责任关,明确各自责任,对发现有执法问题的案件,顺案查责、问责到位、整改到位、警示到位。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实行执法瑕疵、过错“约谈制”,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民警进行约谈,并视执法问题情节、后果,追究执法过错责任。三是坚持典型引领。组织开展了“执法安全无事故、执法公正无过错、执法服务无投诉、执法清廉无违纪”的“四无所队”创建活动,对办案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民警进行表彰和奖励。组织全局73个所队和8名民警参加省厅的评优创建活动和省级“执法办案标兵”评选活动。推荐东洲分局、望花分局古城子派出所和东洲分局章党派出所等3个单位参加全国执法示范单位评选,为执法办案部门确立执法“标杆”,营造了“树先进、学先进、争先进、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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