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4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4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认识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详细]

把握完善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

    立法活动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必须着重把握和遵循以下重要原则:(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三)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积极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四)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五)坚持宪法的核心地位,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详细]

落实完善我国法律体系的重点任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三个方面,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谱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新篇章,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详细]

 

·宪法发展面临哪些新挑战新问题

  首先,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导致对宪法文本的普遍不尊重。第二,公务员,特别是一些高级干部的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与利益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导致社会价值观的混乱,宪法权威受损害,社会上不按照宪法办事的现象大量存在。第三,公民的基本权利救济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社会整体信任度下降,人权保障观念还需要加强。第四,宪法自身的实践性和审查机制还需要加强。 >>>详细

·如何树立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中国

  坚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加强宪法实施,应当强化宪法监督机制。加强宪法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核心利益。准确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与核心价值,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发展。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 >>>详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10月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详细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就为新形势下国家立法工作确定了方向和目标,提出了任务和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发展,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详细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让法治力量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大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当下,全体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已然形成。 >>>详细

  “宪法日”的设立,只是一个好的开端。要真正实现依宪治国,还需要把宪法的原则落实到各项法律制度当中,彻底扭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从而让宪法真正保障好人民的权利。让宪法成为“至上”的法律,从而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走进法治社会。

编辑策划/王春圆 (中国长安网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