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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检察建议”唤出近二百规范意见

2014-12-03 09:06:29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法制日报 

  自身规范人大帮忙落实回复率大幅提升

  泰州“检察建议”唤出近二百规范意见

  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机关秉持“治标还应治本”理念,立足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功能,服务法治泰州建设,仅201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1126份,推动被建议单位出台规范性意见186个,开展专项整治134次。通过规范强化检察建议在平安、法治中的建设作用,2013年以来被建议单位落实回复率提升至78%,相关经验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关注重点领域护佑民生民利

  正值2014年秋收季节,靖江市团结乡荷花村的“麦客”张常军坐在收割机内,指着金灿灿的稻子,和农户老王搭搭白(当地方言,闲聊的意思):“老王,今年水稻亩产该过千了吧?”

  “可能不止哦!”老王开心的说,“你去年的农机补贴拿到没?”

  “拿到了,我用补贴款又添了台新型收割机。”张常军笑着说。

  而就在两年前,张常军还是一个牢骚满腹的上访户,购买了一台收割机和一台农用拖拉机,政府承诺的农机补贴却一直没拿到。后来得知,补贴被农机站人员以购机农户的名义占为己有。他还得知,很多农户也遇到了类似问题,虽说补贴款不是很多,可至少能补贴油钱吧。于是,他们以“蛀虫”侵吞农机补贴款为由上访了。

  靖江市检察院得知此事后,展开缜密调查,迅速查清涉案事实:2010年至2012年,时任乡农业助理、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副主任顾长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开发票、收据报支、收受农机推广费不入账等手段,骗取、侵吞人民币共计24万余元占为己有。2014年5月,顾长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2万元。

  2014年7月29日,靖江市检察院针对2010年以来查办的农机补贴领域系列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向全市各镇办事处、市财政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政策公开、制度建设、资金监管等,确保农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有效防范了农机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

  据了解,2011年以来泰州检察机关在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的重点领域案件中,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涉农补贴资金管理、生猪屠宰、拆迁安置补偿等民生民利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256份检察建议,推动政府出台《意见》86个,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57次。

  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往往伴随着阵痛。近年来的数据表明,未成年人犯罪、教师性侵学生犯罪、医院盗窃等犯罪时有发生。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针对职业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网吧青少年聚众型犯罪多发、公厕抢劫案件频发等治安综治问题提出86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013年5月以来,姜堰区检察院共办理涉及在校学生刑事案件12件,分析此类案件的特点、原因后,针对区教育局在学生法制教育上存在的问题,于2014年5月提出发挥检校共建资源优势,创新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方式;重视特殊时段,确保校园安全;关注特殊群体,促进矫正就业三条检察建议。

  姜堰区教育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分管负责人会议,通报检察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专题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此后,该区再未发生涉及在校学生犯罪案件。

  据了解,2011年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还先后针对执法不规范、监管存漏洞、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6份,促进出台规范性文件23个。

  正视自身不足提升质量效果

  检察建议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不能“有去无回”。

  泰州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有些承办部门在发出检察建议前缺乏充分调研,建议内容空泛无针对性,甚至千篇一律,建议发出后不能及时回访跟踪落实,文书格式、编号无统一管理。

  于是,泰州市检察院于2013年研究制定了《检察建议工作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检察建议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文书制作、审批、监管等工作程序,创设了检察建议的前置调查程序、跟踪回访程序、催办督办程序等,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严格的规范管理程序之中。

  该院案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通过自行研发的检察建议管理平台,对检察建议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监管,对文稿、编号进行统一审核管理。其中,针对发出检察建议久未回复的情况,案管部门向办案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逾期未回复催办通知书》12份,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均不落空。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建议落实回复率提升至78%。

  泰州检察院在加强自身规范同时,注重外部力量推动。针对检察建议中存在部门单位不回复、或者有回复不采纳、有采纳不治本等现象,市院专门开展专题调研,寻求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最终确定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人大监管之下。

  2013年3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建立了人大督办机制,被建议单位对于科学合理、依法可行的检察建议怠于整改落实的,检察院可以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督办。该决议运行以来,共向人大备案检察建议18份,被建议单位整改回复情况良好,未发生需提请人大督办情况。

  (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葛东升 苏振东)

[责任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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