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多学些优秀传统文化知识,有利于抵制诱惑,防范腐败。诸如‘自知者明,自胜者强’‘相反相成’‘祸福相倚’‘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等等,都可以为我们做人做事提供很好的借鉴和启迪。”这是嵩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宋松伟在嵩县某校领导班子职务犯罪预防讲座时的开场白。把传统文化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相结合,这是嵩县检察院创新预防工作的一大亮点。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复杂精密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嵩县检察院在嵩县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形式。10月17日,由嵩县检察院拍摄的职务犯罪预防微电影《墨》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播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嵩县检察院始终坚持惩防一体化,除了实行传统的联席会议制度、举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外,还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兴传播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把“廉”文化与当下流行的“微”元素结合起来,将“反腐”这个严肃的命题用形象、生动和轻松愉快的形式表现出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教育和启发,感悟和体验清廉。
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模式。近年来,嵩县检察院不断创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模式和途径,力争使预防工作“早介入”,让公职人员“少出事”,为此,该院探索实行了“预防约谈”制度,先后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工信局等单位的班子成员和敏感岗位的负责人进行了“预防约谈”,让接受“预防约谈”的公职人员了解到哪些是不可触摸的“高压钱”,哪些是不可逾越的“雷池”,提前打好“预防针”。职务犯罪预防约谈制度,实现了预防关口前移,达到了警示教育、澄清问题、纠正错误的目的。
强化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今年是嵩县农村“两委”换届年,为使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嵩县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努力为换届选举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主动听民声、察民意,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同时结合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预防调查,认真分析惠农资金发放、土地征用补偿、农村基础建设和农村换届选举中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和预防建议;提醒基层村干部不要趁换届之机侵吞、私分公共财产,防止在换届选举中出现贿选等问题。(刘宗敏 王春燕 亢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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