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正式签署《关于加强沟通合作的工作备忘录》、《关于建立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得以建立。
据了解,指导意见和备忘录就不同主体间的主要证券期货纠纷类型的对接内容和对接方式、调解阶段、调解协议和信息共享等作了明确规定。
此次非诉衔接指导意见和工作备忘录的签署,严格遵守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遵循了自愿合法、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积极稳妥原则,为进一步完善四川辖区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诉讼与行业调解相结合的证券期货纠纷解决模式,充分发挥法院的司法指导优势及行业组织的管理优势提供了思路。有利于依法、公正、高效处理证券期货纠纷,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王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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